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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律师查询及工伤、医疗鉴定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网2023-10-30 01:04:36非诉讼类53
法律援助律师查询及工伤、医疗鉴定相关法律规定

一、法律援助律师怎么找,如何规定的

可以去对应的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但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合找法律援助律师,找法律援助的前提是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的,还有些不适合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鉴定找谁拿钱,怎样办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是公司发给的,是走劳动局社保基金里支付给你的。这个是你拿着医疗发票,鉴定费200发票、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以及劳动局一次性伤残补助申领表并公司盖章,然后打到个人账户的。如果你是公司给你跑这些手续,那么就是公司给你。

三、医生误诊找哪个部门投诉,法律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
医生误诊找医院或卫生部门投诉。医生误诊如果造成医疗事故的,由医生所在的单位负责赔偿患者。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则误诊导致患者损害的医院不承担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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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四、工伤鉴定后找律师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1、工伤认定成功后,可以自已依法计算工伤赔偿,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处理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2]《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五、医疗鉴定找哪个部门,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1、本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2、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3、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
一、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首先要确定受理部门。
(一)本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二)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三)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
其次,要注意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程序及时限
(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二)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四)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苏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五)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江苏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六)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接着,准备好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手续。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资料;
(三)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
二、医疗事故警察能介入吗
能。这个是可以报警处理的,一般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时候会受理。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没收程序管辖法院是谁,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没收程序管辖法院是一审的法院,没收财产的判决一般都是法院执行的,如果必要,可以和公安机关一同执行,财产案件一般是第一审的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的,不一定是中级法院。

七、我的监护人是我意定监护人,我可以提前定个监护人吗

可以,吕长社介绍,意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包括在被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如意识昏迷时,有权为被监护人选择看护机构、养老院、护工等事宜,也有权处理被监护人的治疗、康复方案、医药方案、出入院手续办理等事务。而为了保证被监护人利益,对监护人也有明确的权限限制,如监督人将监督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使用,监护人不得擅自提款、挪用。在蒋老伯选定李阿姨担任意定监护人后,普陀公证处就对李阿姨是否具备民事能力进行了审核,并且协议签署的前后过程均有录音、录像存档。  选定了监护人,也有了可办理这项新业务的公证机构,蒋老伯了却了一桩心事,居委会更是松了口气。但齐义红认为,不能因为有了“意定监护”这个新概念,就认为赡养老人的职责可以完全留给社会解决。她介绍,仅茅台小区6000余位居民中,就有近2021名60岁以上老人,高龄老人的数量更是惊人。

八、被打了,报警了没处理,如何维权,如何申请法医鉴定,

一、被害人伤情法医鉴定,最轻是轻微伤,派出所主持双方协商赔偿,达不成协议或协议后不赔偿,要对打人者拘留罚款,被害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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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温州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初审材料有些什么 温州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初审材料申报材料1.《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持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身份证的,还需提交暂住证3.申请人与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的聘用合同原件4.党员组织关系已接转的证明原件5.《律师执业证原件6.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说明1.需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二份。2.申请人变更执业机构,应当与原律师事务所办理终止或解除合同手续,并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或者派驻分所律师申请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先办结负责人、合伙人或者派驻分所律师变更或者备案手续。4.省外律师转入本省执业,按照新申请律师执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5.申请材料要求使用A4纸,用文件夹将材料按照顺序活页装订。6.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需要同时提交原件,以供核对。办理程序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变更申请并出具审查意见,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证的全部。二、律师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律师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不仅仅是律师,被告人及其近亲属都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但无论是辩护律师申请变更,还是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变更,在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申请变更之后,具体是否变更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三、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哪些材料,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申请书,还有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一般应当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引用法规[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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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不给发票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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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家不给发票算不算违法 1、商家不提供发票违法。2、在购买商品后,消费者有权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也有义务出具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收据,不得替代正式发票使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不管商家有任何理由,不开发票的行为就是违法。二、房东不提供发票违法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东不提供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出租房屋所得的租金也是属于房东的个人收入,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房东不肯开发票,税务机关就无法及时征收房产税,那么房东就存在偷漏税的情况,这是违反我国法律的。关于房东不提供发票是否违法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三、饭店没有发票违法的吗 1.不违法。严格来说,顾客消费需要发票,商家都要开具发票不得拒绝,否则违法。但是现实中小店都没有向税局领用,因为平时很少索要发票。不犯法,如果确实需要发票的,可以出具开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有小吃店到税务部门开具发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四、小店没有发票违法吗 1、不违法。2、严格来说,顾客消费需要发票,商家都要开具发票不得拒绝,否则违法。但是现实中小店都没有向税局领用,因为平时很少索要发票。不犯法,如果确实需要发票的,可以出具开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有小吃店到税务部门开具发票。五、商家拖欠发票多久违法 1、只要商家拖欠发票就会违法。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经营者必须出具。如果商家拒开发票或通过打白条的方式推托,可直接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拒开发票的商家作出相应处罚。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引用法规[1]《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税务行政复议中止纳税担保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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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行政复议中止纳税担保是怎么回事 1、税务行政复议纳税担保的规定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二、行政复议期间是否有纳税担保 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是否纳税担保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用纳税担保  (一)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二)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三)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四)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引用法规[1]《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第三条三、税收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的行政复议法,税收行政复议的前提条件是一是若不设定前置条件,纳税人可以就任意一笔税款申请行政复议,势必增加复议成本,降低税收征管效率,且不能保障国家税款及时入库。  二是即使按照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势必导致执法成本增加,财政支出加大,从而间接加重纳税人的负担。  三是站在纳税人角度看,确实需要行政复议的,纳税人可以积极采取措施完成该前置条件,并不会影响纳税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纳税人不申报税务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纳税人不申报税务的处罚纳税人不申报税务,所逃应缴税额达到较大标准且占比10%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所逃应缴税额巨大且占比30%的,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购销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多少?

购销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多少?

一、购销合同印花税的比例是多少? 你公司印花税为查账征收,那么应按合同缴纳印花税,不仅收入要缴,采购的货物和接受劳务或银行借款也要交印花税。具体各合同对应的印花税率为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万分之三税率;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税率;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千分之一税率;借款合同万分之零点五税率。以上是关于购销合同的印花税是多少的解答二、出版合同的印花税税率 签订合同要交印花税。(一)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帐薄;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二)纳税人应于书立、领受上述凭证时,根据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同一应税凭证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各方都应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补贴印花税票。(三)印花税适用的税目税率表。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2、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立合同人三、买卖合同的印花税是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权利转移书据,要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帐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11条产权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 立据人万分之五贴花。引用法规[1]《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1]《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第11条四、购销合同的税率是多少?印花税的税率是多少 印花税根据分别征税事项,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花费、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准则计量应纳税额。印花税应纳税额计量公式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花费、收入额)×适用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准则。...

税收滞纳金计算公式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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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滞纳金怎么算,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滞纳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确立的一项基本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它是针对纳税人不按有关税收实体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应纳税款,而在应纳税款之外依法加征的类似于银行利息性质的款项,其实质是一种执行罚。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滞纳金加收率高于银行利息,因此滞纳金不仅具有补偿性质,还具有一定的经济惩戒性质。所以吴忠税收滞纳金怎么算的问题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下管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津、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依照上述规定,经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在批准的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具体计算滞纳金的公式是滞纳金=滞纳税款的数额×税款滞纳所持续的日数×0.05%。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下管管理法》 第二十条[1]《征管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二、增值税的税收滞纳金怎么算?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滞纳金的法律本质是源于经济学对于税收的定义。认为税是纳税人对国家的负债。故而滞纳金的本质是对欠缴税款人加收的占用国家税款的利息。3、滞纳金的计算与税种无关,计算方法都是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至解缴税款之日至,每天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实际工作当中,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多个税种都需要预缴,如何适用加收滞纳金的规定,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5]593号)对企业所得税作了具体规定,根据旧《征管法》第二十条及《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综上所述,我们对于增值税滞纳金怎么算的问题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引用法规[1]《征管法》 第二十条[1]《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三、税收滞纳金怎么算有什么公式 1.滞纳金=未按期缴纳的税款×滞纳天数×万分之五。2.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四、税收滞纳金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五、对于税收滞纳金怎么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六、税收滞纳金是否有计算公式 滞纳金=未按期缴纳的税款×滞纳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