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进口消费税计算公式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额。
二、企业所得税清算中的清算所得税类型
回答"企业清算所得税是什么意思"的答案如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其中债务清偿损益=债务的计税基础-债务的实际偿还金额,公式中的相关税费为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不包含企业以前年度欠税。
三、"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应该这样算的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130号)规定了按所得类型分类不同办法计算缴纳所得税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应注意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
4、同时税法规定税收协议规定不同的,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办理。企业应判断支付对象所在国是否为协定国,如果是协定国的代扣的所得税可以按协定税率执行。
四、长期待摊费用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的类型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可以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五、个人所得税扣减税的计算方法
1、个人所得税按税制设计及其征收方式可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三种类型。
2、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的税制是分类税制——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适用不同的税率课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偶然所得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在内的十一大类项目,不同项目采用不同的征收办法。
六、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的计算方法
征缴个税计算方法2017年规定,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原来是2000,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1、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
3500
3、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七、个人所得税计税时可享受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1.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方法主要有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扣除标准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