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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网2023-08-20 10:42:59环境保护65
万州区免费法律咨询

一、万州区环保服务纠纷律师费怎么收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1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分别计件收费。

1.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

3.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元—30000元。
2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再审阶段,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3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多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者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同时酌减收费。
5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确定收费标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由市司法局另行制定。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1一审阶段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10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10万元下的(含10万)

2000—10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

4%-

5%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

3%-

4%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

2%-

3%
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

1%-

2%
5000万元以上部分0.

5%-

1%
2二审、申诉、再审案件分别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经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协商一致的,可以采用计时收费方式,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服务可以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者计时收费的方式。同一委托事项只能采取一种收费方式。
(五)同一律师事务所代理同一案件的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再审,应当酌减收费。

二、万州区期货保证合约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2000元- 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  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

6%

10-50万元的部分 (含50万元)

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

4%

100-500万元的部分 (含500万元)

3 %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

2 %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

1 %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0.

5 %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

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3%,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三、万州区房基地民事纠纷找律师怎样收费

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

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

3、一般来说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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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的具体判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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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染环境罪怎么判判多久,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情节较轻的,也可以判处拘役,但是有时间限制,要在1~6个月之间。二、成都环境污染罪判多久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一般自首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二款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三、环境污染罪一般判多久,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根据刑法第338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1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2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实施上述第1种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以污染环境罪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构成污染环境罪,但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消除污染,积极赔偿损失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四、污染环境的累犯判多久,有没有规定? 对污染环境罪的累犯可以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判3~7年有期徒刑,要根据实际的情节来决定。污染环境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会构成污染环境罪,需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存在单位犯罪行为的,还要实行双罚制。五、严重污染环境罪判多少年,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1、犯污染环境罪,一般犯罪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六、污染环境罪一般关押多久开庭,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污染环境罪一般关押4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庭。刑事案件,公安拘留期限为14到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1个月。可见,一般刑事案件约4个月左右。重大复杂案件,公安阶段逮捕后侦查羁押最长7个月,检察院阶段最长6.5个月,法院阶段最长20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时,如何确定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责任_污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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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时,如何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举证应该怎么写? 下面为大家解答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举证 举证倒置在某些方面(特别是因果关系)减轻了污染受害人的举证责任,但并未完全免除受害人的举证责任。根据现有规定,污染受害人仍然必须就以下事项举证1、自身遭受了污染损害,并因此承受了直接损失。“直接损失”应当包括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如合理预期收益的丧失。2、存在污染损害行为,而且该污染损害行为是其指控的加害人实施。这些事项都需要受害人提供充分的人证、物证、书证等证据加以证明。受害人只需证明排污者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及自己受到了损失,并且侵权人的排污行为与自己的损失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而无需证明污染环境的行为与自己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三、什么是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标准? 专业分析污染危害一旦确定是因企业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或企业应负有责任,企业必须承担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污染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大体包括以下几项由于企业污染物的排放造成他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受害者为恢复生产或为减少污染损害所支付的费用;受害者为消除污染危害所实际需要的费用。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标准采用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常年性赔偿的方式,即根据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当年或更长时间对受害者造成的影响,实事求是地确定一个受损数额,在排污量不发生大的变化的情况下,每年向受害者支付这一确定数额;二是即损即赔的方式,即污染一次就赔偿一次。这种方式比较常用,但对于排污不稳定、经常造成污染损害的企业,必须拿出很大的精力来解决这个问题。在进行赔偿时,应在环保部门的组织下,会同有关部门、当事各方对污染受害面积、受害作物及受害畜禽、鱼类的数量和受害程度,以及他们在近年的平均产量或近年平均效益进行实地勘查,在实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确定污染物损害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然后计算出应赔偿的基本数额,再综合考虑受害者为消除污染、减轻危害所需要的各项费用数额,初步确定出污染损害赔偿数额,最后在环保部门的主持下,经过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四、环境污染侵权的赔偿标准是? 一、环境污染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1、人身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一、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二、误工费;三、护理费;四、交通费;五、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七、营养费;八、残疾赔偿金;九、被扶养人生活费;十、残疾辅助器具费;十一、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2、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 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三、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对于上述三种损失,举一个水污染的例子说明甲工厂排水污染了乙承包的鱼塘,造成鱼死亡,其中死亡鱼的价值即是直接经济损失;因为鱼尚未到捕获的季节,还可以继续长大,则长大以后的可以多收入的部分是乙的预期收入,该预期收入是间接经济损失;因为鱼塘被污染,将鱼塘恢复到污染以前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该费用即是上述的第三项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受害人或死者的其近亲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二、对于赔偿标准的建议1、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笔者认为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予以确定;对于污染环境造成受害人健康的潜在危害,如人体功能减退、早衰等,虽未经医治,尚没有支出医疗费等,也应当予以适当赔偿,以补偿人体的潜在损害。2、对于财产损害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比较容易计算,对于间接经济损失则难以把握,可以从以下三个特征去把握:一是,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

昆明环保关停征用该如何赔偿?_昆明火车站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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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昆明环保关停征用该怎样赔偿 养殖场拆迁遭遇环保关停,一定是要给予农户相应的补偿。养殖场拆迁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但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农户都能获得补偿,农村养殖场拆迁获得合理补偿的前提是必须要合法经营;养殖相关的经营证照等都要齐全、环评手续等要符合规定;不少农村养殖户因为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等问题,难以获得足额的补偿,在这里要告诉大家,如果对于补偿有所疑问,未能达成协议,相关部门是不能强拆的;还有,如果咱农民有其他的证据证明环评等手续符合法律规定,大可以去要求获得合理的补偿,维护自己的权益!二、保定火车站强占可以怎么补偿 1、修建火车站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和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农村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2、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3、农村土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三、定西火车站强占可以怎样补偿 1、修建火车站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和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农村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2、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3、农村土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四、昆明超市征用可以如何赔偿 超市拆迁的补偿拆迁主要有超市所有权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获得补偿,所有权人的补偿包括对商铺估价补偿,超市出租的租金损失的补偿。超市承租人的补偿包括1、店面装修的补偿;2、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3、货物出清损失的补偿;4、设备搬迁或重置的补偿。具体每一项的补偿标准,则需要根据实际评估来确定。...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42条是如何规定的?_环境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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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42条是怎样规定的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特殊保护、科学研究价值或者代表性的湿地以及集中连片、面积较大的天然林区,重要的自然遗迹,建立自然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置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二、保护环境15条的规定有什么,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有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五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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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污染事故赔偿是怎样的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保护好交通事故现场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三、交通事故,无保险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中,如对方车辆因为某些原因没有购买保险而与其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司机不能给予任何赔偿的话或者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向自己所购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关于车辆损失的商业保险合同,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支付汽车维修费用,之后再由自己车辆的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追偿。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扣押对方的车辆,或者保全对方其他财产,以保证民事赔偿案件能够得到真正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