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夫妻一方能否将财产变卖或抵押贷款?
一、离婚期间,夫妻一方持另一方的结婚证,可以转移财产,或者变卖,抵押贷款吗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自己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法院规定的取证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法院申请法院取证。比如对于股票来说可以去查其操盘记录如果股票已经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说出转移到了什么地方和原因。如果是慢慢合理转让并且其所得用于了家庭开支则属正常。如果是离婚前不久才转走则属于恶意转移法院会给予追究。
二、离婚时一方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有没有法律依据
离婚时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办法1、离婚时发现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受损害一方可以要求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
2、离婚后发现的,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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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三、夫妻离婚房产归一方,房产归另一方,怎么办理过户
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可单方面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需要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 而离婚房产归一方怎么办理过户,首先要知道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最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四、夫妻共同贷款买的房,离婚后一方自愿给另一方。需要办理过户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1、 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 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3、是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五、离婚对方把财产转移怎么办,有没有法律依据
离婚对方把财产转移可以通过搜集证据材料,然后提交给人民法院,证明对方存在恶意转移。当然了,如果发现对方有恶意转移财产等相关的情况,就需要尽快的采取一定的保全的措施,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的申请,这样是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
六、离婚时,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怎么办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转移财产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