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强制羁押吗?羁押有关的规定有哪些?
一、可以强制羁押吗?羁押有关的规定有哪些?
羁押是需要正当理由的,而且羁押是有期限,并不能无限期羁押,而且对于羁押人的健康因素是有明确规定的,所以羁押是不能随便进行的。
二、开庭前取保候审的人要关押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开庭前取保候审的人不要关押。因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会对被取保人进行关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三、刑事案件在羁押的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4、嫌疑人是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逮捕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的。一般来说,刑事案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要看符不符合条件
四、羁押可以带纸条出来吗
羁押不可以带纸条出来,探视时,经过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羁押人,也不可以携带其他东西出来。所以,羁押不可以带纸条出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五、羁押可以带纸条出来吗2023年
不可以。探视时,经过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羁押人,也不可以携带其他东西出来。所以,羁押不可以带纸条出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六、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可以有哪些,有没有法律规定
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