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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婚前共同财产如何处理,相关规定有哪些

法律咨询网2023-07-21 17:44:51婚姻家庭1955
离婚时婚前共同财产如何处理,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时,婚前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离婚时,婚前共同财产的处理婚前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先由二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有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让该方当事人不分或者是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二、离婚时,婚前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三、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离婚前的财产如何分割

你好,关于离婚后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四、离婚时如何处理婚前财产,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处理方式如下一般应归一方个人所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一方个人所拥有的财产为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五、假离婚后的财产处理

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同居的。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形成同居关系,按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同居共同所得财产(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3、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4、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5、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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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没有抚养子女,子女需要赡养父母吗 亲生父母子女之间有法定抚养、赡养义务,这种义务不因为任何情形和理由而改变。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二、父母离婚子女是否还有赡养义务,有没有规定? 父母离异孩子需要赡养父母。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义务不能被抛弃和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即使父母曾无力抚养子女,子女在成年后仍负有赡养义务,且这种赡养义务是无期限的,也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三、子女不赡养父母,父母该怎么办 1、寻求社区工作人员帮助。对于子女不赡养问题,可以寻求社区工作人员帮助,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社区协助监督。 2、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儿女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能构成遗弃罪。 四、父母未抚养子女,子女要赡养父母吗 1、父母未抚养子女,子女也需要赡养父母,但是也有例外。如果子女已经被他人合法收养,那就不需要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只需要赡养养父母就可以了。如果成年子女有特殊困难,收入只能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那也不需要支付赡养费。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五、父母离婚后跟妈妈生活,可以不赡养生父吗 父母离婚后跟妈妈生活不可以不赡养生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即使是父母离婚,没有跟父亲一起生活,但是仍然要对父亲进行赡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款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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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子抚养权可以双方各一半吗 孩子抚养权双方各一半是可以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二、抚养权可以一人一半吗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立场综合考虑,不一定会一人一半。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优先考虑1、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相对于另一方更有利的。三、抚养权能变更吗,孩子抚养权可以更改吗 关于抚养权能变更吗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如下可以变更。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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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好关于亲生父母无财产继承权 亲生父母符合条件的有财产继承权。如果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在遗产的法定继承中,父母是包含生父母、养父母的,因此对于自行恢复亲属关系的,是可以继承财产权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二、不尽赡养义务,有继承父母财产权吗 不尽赡养义务,一般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但可以少分或不分。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三、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公证后继母有继承权吗 婚前财产公证主要目的是分清个人财产,而继承的财产就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继母如果继承是基于和父亲的婚姻关系,双方是合法的夫妻,所以继母也是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犯罪的类型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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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犯罪,什么是暴力干涉婚姻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族人以及奸夫、情妇、被害人所在单位的领导人等,其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居多数,其他人一般不可能成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主体。现实生活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为多,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次之,也有亲属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此外,丈夫因妻子提出离婚而殴打妻子,致使妻子不能行使离婚自由权的,考虑到夫妻双方的特殊关系,一般不以本罪论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因对他人婚姻进行干涉使用了暴力手段,就必然要带来对被害人人身权利的侵害)。侵犯身体权利的暴力行为也只限于作为实施干涉婚姻自由的手段。如果行为人公然以故意杀人、重伤、强奸等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其侵犯人身权利的社会危害远远超过了对婚姻自由的干涉,就不应当再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论处,而应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中所触犯的具体罪名定罪处罚。既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就是为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其目的,有的是不准被害人与其所爱的人结婚;有的出于强迫被害人必须与某人结婚;有的是强迫被害人不得改嫁或者是不准离婚。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父母、亲族出于贪图金钱、高攀权势进行干涉;出于维护封建的旧习俗不准改嫁;出于子女婚事须按父母之命的传统封建思想,等等。这些不同的动机不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只是量刑时要考虑的情节。客观方面使用暴力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一个显著特征,没有暴力干涉就不构成本罪。所谓暴力,是指对意图结婚或离婚的人实行拳打脚踢、捆绑、禁闭、强抢等人身强制的方法。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即实施捆绑、殴打、禁闭、抢掠等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行为。仅有干涉行为而没有实施暴力的,不构成本罪;仅以暴力相威胁进行干涉的,也不构成本罪;暴力极为轻微的(如打一耳光),不能视为本罪的暴力行为;暴力行为致被害人重伤或伤害致死的,应按照处理牵连犯或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从一重论处;一贯以暴力进行干涉,其中一次或几次暴力致被害人重伤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其次,实施暴力行为是为了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干涉婚姻自由主要表现为强制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禁止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这里的某人包括行为人与第三者。实施暴力不是为了干涉婚姻自由,或者干涉婚姻自由而没有使用暴力的,均不构成本罪。根据本条第3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告诉的才处理。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本法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多数是发生在亲属之间,尤其是父母子女之间,被干涉者往往只希望干涉者不再干涉婚姻自由,不希望亲属关系破裂,更不希望诉诸司法机关对干涉者定罪判刑。因此,要充分考虑被干涉者的意愿,如果被干涉者不控告,司法机关就不要主动干预,这样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但是,根据本法第98条的规定,如果被干涉者受强制、威吓等而无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也可以告诉。被干涉者的近亲属也可以控告,青年、妇女群众组织和有关单位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揭发干涉者,由人民检察院查实后提起公诉。犯本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不适用告诉的才处理的规定。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涉嫌构成犯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三、怎么样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由以下要件构成1、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四、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处罚是什么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五、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如何处罚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增加抚养费的理由和需要减免抚养费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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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理由,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条件 一、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理由有哪些离婚后,父母的任意一方能否随意增加或减免抚养费的,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变更抚养费。那么,具体来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变更抚养费呢?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民法典》第37条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据此,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可分为以下两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比如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二、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条件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要求父母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相对地,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要求减少甚至免除支付抚养费用。其中,所要具备的条件主要有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37条二、前妻要求增加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时,另一方索要抚养费的途径有(一)协商解决。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的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在什么时间支付、以什么方式支付。(二)起诉解决。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一个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的抚养费金额,并且对抚养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作出判决。(三)申请强制执行。当夫妻一方不履行法院关于离婚后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判决时,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三、增加抚养费满足的条件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必须书面协议吗

夫妻约定财产必须书面协议吗

一、夫妻约定财产必须书面协议吗 不是的。没有公证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认定为没有约定。书面形式,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包括协议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的形式。《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引用法规[1]《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二、婚内财产约定协议需要公证吗,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说根据《公证法》的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应当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定协议有困难的,公证机关可以代为书写)3、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4、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己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三、离婚协议无子女无共同财产需要写协议书吗,有没有规定? 离婚协议无子女无共同财产也是需要写协议书的,但如果双方是走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那么就可以不用写协议书,这是可以直接由法院对双方的婚姻状况进行判决,这都是会结合不同的情形来处理。四、夫妻财产约定书怎么公证,夫妻财产约定书公证流程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受理。五、财产约定协议必须公证吗 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而已。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六、请问一下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吗 1、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婚前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2、首先,双方必须出于自愿订立财产协议,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3、其次,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协议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