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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定罪量刑档次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1:43:50刑事辩护1454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定罪量刑档次

一、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规定定罪量刑档次是多少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中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规定定罪量刑档次是多少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法定量刑档次是多少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规定定罪量刑档次是多少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定罪量刑档次是多少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法律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规定定罪量刑档次是多少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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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组织卖淫罪会判几年 对于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组织卖淫罪会判几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根据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卖淫是一种腐朽、丑恶的社会现象。而组织他人卖淫,是卖淫嫖娼活动产生、存在并不断蔓延的重要原因。这种行为毒化了社会风化,危害了社会治安。本罪的对象是自然人,一般情况下是女性,但男性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多人进行卖淫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有计划、有组织地使他人从事出卖色相的活动。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设置卖淫场所或变相的卖淫场所从事卖淫活动。如以开办旅馆、娱乐城为名,而实际上以此作为卖淫的场所。其二,虽没有固定的卖淫场所,但通过控制的卖淫人员,有组织的进行卖淫活动。如某些饭店、旅馆的负责人组织服务员到店外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多人”,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一般是女人,也包括男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等单位的人员或者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他人卖淫的,也应按自然人犯罪处理,即追究组织者的刑事责任。组织卖淫罪的主体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牟利的目的。但因为刑法没有将牟利的目的规定为主观要件,故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对组织他人卖淫行为是故意的,即构成本罪。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二、组织卖淫罪能是如何构成的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1、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例如,将分散的卖淫人员串联组合成一个比较固定的卖淫集团,将咖啡厅、歌舞厅、饭店、旅店、出租汽车等组织成为卖淫或者变相卖淫的场所,等等,即属于比较常见的组织卖淫行为。2、策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谋划布置、制定计划的行为。如为组织卖淫集团制定计划、拟订具体方案、物色卖淫的妇女的行为,以及为建立卖淫窝点而进行的选择时间、地点、设计伪装现场等行为。策划行为是为组织犯的重要参谋决策行为,对于完成特定的犯罪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是一种重要的广义的组织行为。3、指挥,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起领导、指挥作用,如实际指挥、命令、调度卖淫活动的具体实施等。指挥是直接实施策划方案、执行组织者意图的实行行为,对于具体施行组织卖淫活动往往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团伙。是否是组织者,关键是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有些被组织的卖淫者,同时又积极参与组织他人卖淫,对此,应按组织卖淫罪的共犯处理。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三、组织卖淫罪是如何构成的 组织卖淫罪的构成包括四个要件第一个要件是客体要件,即侵害的法益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以及公民的人身权利;第二个要件是客观要件,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组织卖淫的行为;第三个要件是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第四个要件是主体要件,一般人即可构成该罪。四、依据法律是如何规定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的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构成如下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犯罪行为。2.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很多人。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协助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检丢失枪支不报犯罪的司法解释重要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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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检丢失枪支不报犯罪的司法解释重要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六条 [丢失枪支不报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引用法规[1]《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条[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一百二十九条二、最高检丢失枪支不报犯罪司法解释重要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六条 [丢失枪支不报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引用法规[1]《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条[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一百二十九条三、最高检丢失枪支不报犯罪的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六条 [丢失枪支不报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引用法规[1]《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条[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一百二十九条...

贷款诈骗罪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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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贷款诈骗的认定标准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l、“以非法右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2、要把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区别开来。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这种借贷纠纷,十分容易与贷款诈骗相混淆,区分二者的界限应当把握以下四点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理。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帐,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4将上述因素综合起来考察,通过多方做客观行为全面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从而得出是否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这对于正确区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二)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2、发生的领域不同。本罪发生在金融领域进行贷款的过程中;而诈骗罪的领域范围则极为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领域在内。3、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不仅会对国家、公众贷款的所有权造成侵害,同时亦侵害了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其属于复杂客体;而诈骗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4,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完全相同。两者行为的本质特征虽然都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本罪所使用的方法却是围绕骗取贷款进行的,所使用的具体方法都是与贷款所需的文件、文件有关,如虚构引进资金、项目;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等就是如此;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更多样化,有时仅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便可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5、犯罪的起点额不同。本罪的认定为犯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l万元;而诈骗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在3000元左右。二、贷款诈骗罪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你好,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贷款诈骗罪量刑标准[刑法条文]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

我国《刑法》规定过失爆炸罪,公安追诉标准如何?

我国《刑法》规定过失爆炸罪,公安追诉标准如何?

一、我国规定过失爆炸罪公安追诉标准是怎样规定 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过失爆炸,必须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毁损的,才能立案。如果尚未发生危害结果,或者发生的危害结果尚未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程度的,则不应立案。引用法规[1]《刑法》 第115条二、我国规定过失爆炸罪公安追诉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过失爆炸,必须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毁损的,才能立案。如果尚未发生危害结果,或者发生的危害结果尚未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程度的,则不应立案。引用法规[1]《刑法》 第115条三、我国规定过失爆炸犯罪的公安追诉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过失爆炸,必须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毁损的,才能立案。如果尚未发生危害结果,或者发生的危害结果尚未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程度的,则不应立案。引用法规[1]《刑法》 第115条四、有关过失爆炸罪的公安追诉标准是怎样规定 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过失爆炸,必须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毁损的,才能立案。如果尚未发生危害结果,或者发生的危害结果尚未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程度的,则不应立案。引用法规[1]《刑法》 第115条五、我国规定过失爆炸犯罪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规定 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过失爆炸,必须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毁损的,才能立案。如果尚未发生危害结果,或者发生的危害结果尚未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程度的,则不应立案。引用法规[1]《刑法》 第115条...

变更被逮捕的人的强制措施须遵守哪些规定

变更被逮捕的人的强制措施须遵守哪些规定

一、被逮捕的人如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被逮捕的人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的方式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或者是人民检察院发现对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的情况之下,是应当及时的撤销或者变更的,而对于相关人员来说可以提出书面的申请。二、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有哪些,有没有法律规定 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强制措施只有五种,分别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拘传。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被害人和证人,不能适用。以拘留为例,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其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温馨提示】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比较紧急,请直接拔打电话或是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在线快速提问,帮助你更快的解决问题。引用法规[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2]《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3]《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三、嫌疑人被逮捕以后能取保候审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批捕的适用条件是确认采用取保候审这种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在有逮捕必要的情况下检察院才会作出批捕决定,但是,逮捕以后,安机关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侦查工作的,可以对嫌疑人取保候审。四、侦查阶段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怎么处理,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工作,取保候审期间对案件的侦查是不停止的,并且根据案情的变化,公安机关随时都可以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还是有被重新逮捕的可能性的,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结案。...

多个减轻情节可以跨档量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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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问一下关于多个减轻情节能跨档量刑吗 首先,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对于减轻处罚的规定,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原则上只能下降一个量刑幅度判处刑罚。但只能下降一个量刑幅度处罚,也只是在只有一个减轻处罚情节存在时。如果具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不受只能下降一个量刑幅度处罚的限制。其次,立法对于是否与免除处罚并列的减轻处罚情节的从宽幅度是有所区分,对于与免刑并列的减轻处罚情节,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或者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显著减少,因而有更大范围从宽。“下降一个量刑幅度”判处刑罚对于未与免除处罚并列的减轻处罚情节而言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对于与免除处罚并列的减轻处罚情节而言,其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最后,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于与免刑并列的减轻处罚情节,应当下降两个甚至三个量刑幅度处罚,直至免刑,避免刑罚的断层。引用法规[1]《刑法》 第六十三条二、多个减轻情节能跨档量刑吗 刑法立法的本意对于具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可以下降两个甚至三个量刑幅度,直至免除处罚,不受下降一个量刑幅度的限制,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首先,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对于减轻处罚的规定,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原则上只能下降一个量刑幅度判处刑罚。但只能下降一个量刑幅度处罚,也只是在只有一个减轻处罚情节存在时。如果具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不受只能下降一个量刑幅度处罚的限制。其次,立法对于是否与免除处罚并列的减轻处罚情节的从宽幅度是有所区分,对于与免刑并列的减轻处罚情节,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或者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显著减少,因而有更大范围从宽。“下降一个量刑幅度”判处刑罚对于未与免除处罚并列的减轻处罚情节而言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对于与免除处罚并列的减轻处罚情节而言,其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最后,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于与免刑并列的减轻处罚情节,应当下降两个甚至三个量刑幅度处罚,直至免刑,避免刑罚的断层。引用法规[1]《刑法》 第六十三条三、多个减轻情节能跨档量刑吗,怎么规定 法律分析多个减轻情节当然能跨档量刑。减轻处罚就是指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对于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对行为人减轻处罚就是指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二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三条四、刑法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规定刑事量刑档次是多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