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合同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法律如何认定?
【问题解析】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二、"抵押合同的担保期限如何确定,法律上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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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419条
[2]《民法典》 第188条
[1]《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九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三、抵押合同诉讼管辖范围是什么有法律法规吗
律师解答1、以当事人约定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2、未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3、如果抵押的是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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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四、同一房产抵押两次违法吗?
不需要解除的,拍卖的时候,他是后面受偿的
五、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后,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额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六、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的责任如何认定。
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不生效。因此实践中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合同效力一般认定为无效。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的责任承担,应按照担保合同无效的予以处理,抵押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由抵押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抵押权是当事人的一项自主权利,但是在进行抵押的时候,一定要向相关机构进行登记,这样才能表示该抵押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否则任何人会因为抵押而丧失或者损失相关财产。如果不生效的话,要抵押人和债务人还有债券人的过错来分责任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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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2]《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3]《民法典》 第四百零四条
[4]《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条
[5]《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6]《民法典》 第四百零七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抵押合同与抵押登记不一致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范围如何认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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