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行政处罚中止诉讼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中的中止和终止

行政处罚中止诉讼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中的中止和终止

来源:法否网 2025-11-23 22:14:23 23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行政处罚中止诉讼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中的中止和终止
行政处罚中止诉讼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中的中止和终止

一、行政处罚中止期限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法律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当事人因为一定的违法行为被执行了行政处罚的决定的,是需要当事人严格的按照处罚决定去执行的,如果出现了符合情况的是可以依法申请将行政处罚的决定进行中止处理的。

二、是否申请申诉或起诉会导致治安管理处罚中止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继续执行。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三、行政处罚终止条件及其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听律网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九条

四、行政处罚中止后的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诉讼期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层涵义第一,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如,运输违禁品,在路途上用了五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第三,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的“连续”状态是指违法行为人连续实施同一种违法行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了数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同一行政处罚规定。如某违法行为人连续多次出售损害人体健康的“豆猪肉”,这一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多次出售,这一违法行为就是处于“连续”状态的,对其追诉时效的计算,就要从最后一个违法行为实施完毕时计算,也就是从最后一次出售“豆猪肉”的时间计算,对这一连续性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第四,对于大多数行政处罚案件来说,追究时效为两年,同时也明确规定在行政处罚时效问题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考虑到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十分复杂,行政违法案件又千差万别,作出这样灵活的规定有利于行政处罚的有效执行。实践中,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时效问题作出了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对于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违法行为,追诉时效就应以六个月为限,不再执行两年的规定。在制定行政处罚法的过程中,关于处罚时效问题,是否规定,如何规定,各方面有许多不同意见。一些同志提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涉及社会生活的众多领域,情况复杂,有些特殊的行政违法行为被发现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如出售假种子的行为,必须要等到植物生长到一定阶段才能判断,短时间内对这一违法行为很难发现;又如对于一些违反工商管理、税务管理的行为,平时不易发现,经常是在进行大规模年检时才被揭露出来;再如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等行为,有的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发现。因此,行政处罚的时效如果规定的时间过短,有可能使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而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者逃避处罚,逍遥法外。因此,一些同志建议对行政处罚的时效不作规定,或者规定一个相对长一点的时间。时效,是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的方面,行政处罚法是基本法律,应当规定时效。这是第一的考虑,同时也要考虑到行政处罚的特点以及行政管理的多样性,行政处罚法将时效规定为两年,以适应行政管理的需要。刑罚与行政处罚在处罚的性质是不同的,所以在对于时效问题规定的方法上也是不同。刑法关于犯罪追诉的时效,是犯罪行为的轻重以及可能给予的处罚,作出的规定,它的追诉期限与犯罪的法定刑期相适应,不是一个统一的时效期限。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规定追诉时效只规定了两年一个期限,没有违法行为的不同而规定不同的追诉期限。这主要是因为,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情况不同,违法行为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触犯法律、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总的说,这类违法行为是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相对来说是较小的。因此,对于这类违法行为的处罚,从处罚手段上看,比刑罚要轻;从处罚的目的上看,更注重纠正违法行为,教育违法行为人自觉守法。因此,从这个角度说,行政处罚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不宜规定过长,也不必过细。同时,由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申诫罚、财产罚、人身罚、行为罚几大类,不同于刑罚,因而也不好以不同的处罚种类规定不同的追诉期限。所以规定一个统一的2年追诉期限,是比较适当的。

五、行政处罚法终止调查的法定条件和具体规定

行政处罚终止调查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当事人经查证核实不具备违法事实证据的,或者违法行为的发起已经超出诉讼追究时效,以及违法嫌疑人死亡的情形,此外,如果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终止调查的特殊情形,也可以依法提出终止调查的决定。

六、申诉或起诉后,治安管理处罚能中止执行吗?

  对治安管理处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继续执行。但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七、行政处罚尚未解除处罚是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做法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限定的权限而予以的一种惩戒。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炒鱿鱼(六种)。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照有关法律和有关规章,给所工作中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行的惩处和制裁,是对国家公务员的犯错做法的一种否定和惩戒,使之受到抑遏和消除,对未受到惩戒的国家公务员,也有着规范和警戒作用。同时又是被处罚人的行政职责的体现形式之一。行政处罚隶属内部行政做法,由行政主体基于行政隶属关系依法作出。

八、行政诉讼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书,政府部门需要重新制作行政处罚决定書吗?

行事判决作出后,依据判决是否撤销原行政决定,如果不撤销则可依判决书直接变更处罚金额,无须重新作行政决定。

九、行政诉讼胜诉后,国土局不履行处罚决定书受害人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责令改正不应属于行政处罚,但责令停止生产使用应属于行政处罚。

“责令改正”并非行政处罚的一种,是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是行政处罚的一个程序而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在学理的分类上当属于“行政命令”之一种。理由一、《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故上述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处理行为。 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由此可见,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是并列的两个概念,不能等同。三,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有明显的区别。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1]《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行政法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行政诉讼期间哪些行政行为需停止执行行政诉讼时哪些
行政诉讼最长诉讼时效是几年?
法院是否有权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强制执行案件
用人单位裁员的程序是什么用人单位裁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处罚中止诉讼是什么意思行政处罚中的中止和终止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