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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本质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11-11 12:15:17 2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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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本质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本质是什么

一、行政诉讼一种解决国家法律纠纷的途径

2、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是法定的,目前的诉讼请求主要包括:
①撤销之诉;
②确认之诉;
③责令履行法定职责之诉;
④变更之诉;
⑤赔偿之诉。律师在代理行政案件中,应当正确提出诉讼请求。如何提出的诉讼请求超出了法院的职权范围,该请求注定是被驳回的。例如有些诉讼中当事人请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这类诉讼请求是无效的请求,因为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判断是否具备了颁发许可证。同时诉讼请求之间不能相互矛盾,例如在拆迁纠纷中,很多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包括:撤销违法的拆迁决定;给予更高的拆迁补偿。这两个请求之间是矛盾的,因为第一个请求的前提是拆迁违法,而第二个请求的前提是拆迁合法。对这些问题给予应有的注意,可以有效避免因这类技术原因导致败诉。

二、共同诉讼在行政诉讼中是什么?

【问题解析】
行政诉讼中的共同诉讼指同一或者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中,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且经过当事人同意后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两个以上原告称为积极共同诉讼,两个以上被告称为消极共同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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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三、行政诉讼法规定什么是行政诉讼

对于行政诉讼法规定,什么是行政诉讼这个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行政诉讼法》可以说是从行政诉讼这个窗口透视的行政法。这本书没有多少理论,主要是对这个法制建设时代中国行政法图景的描绘。它展示了中国行政法治所取得的成就,所遇到的困境,所蕴含的希望。《行政诉讼法》介绍了行政诉讼制度概论、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司法审查的标准、司法救济的手段、行政诉讼程序等。

四、行政诉讼中起诉期限的性质和计算方式

行政诉讼中起诉期限的性质和计算方式是正常情况下为自知识该行政行为的六个月内提出诉讼,但特殊情况下,如不动产的行政诉讼纠纷可以在二十年内提出,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五、当事人应多久提出行政诉讼?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此,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

六、行政诉讼的主体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的主体是指就实体争议依法参加到诉讼中来,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当然这里的人是法律拟制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就本质而言诉讼主体指的是实体法上存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或第三人.行政诉讼的强制主体也就是诉讼的主持机关即人民法院.

七、行政诉讼如何起诉?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北京行政纠纷应该怎么这一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维权。《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八、行政诉讼管辖种类有哪些?

  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上下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分为  

1、级别管辖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审行政案件时的分工和权限。  

2、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在各自辖区内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时的分工和权限。地域管辖区分为通常地域管理和特殊地域管辖。  

3、裁定管辖是指在特殊情况下,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来确定行政案件的诉讼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移转管辖(管辖权转移)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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