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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案如何起诉?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0-27 04:33:47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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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案如何起诉?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商标无效宣告案如何起诉?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一、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案如何起诉,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案的起诉方式,是要将申请宣告无效商标的相关材料递交到有关机关,有关机关在进行审核之后作出决定。如果是当事人申请商标无效的宣告的,此时是需要按照法定的标准,向我国的司法机关交纳一定的费用的的。

二、法律对不起诉决定书是否有案底的规定。

不起诉决定书有没有案底,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哪些情况会留案底

1、受过治安或者刑事处罚;

2、吸毒人员;

3、经常性上访人士,有相似的案情人反馈过有记录案底;

4、经济案件进过看守所,最后检察院没有批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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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三、商标使用许可纠纷起诉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四、商标无效宣告的条件和期限有法律规定吗?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
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
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
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商标法》 第四十五条
[2]《商标法》 第十三条
[3]《商标法》 第十五条
[4]《商标法》 第十六条
[5]《商标法》 第三十条
[6]《商标法》 第三十一条
[7]《商标法》 第三十二条

五、商标侵权案件的诉讼管辖与法律规定

诉讼管辖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

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地域管辖

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合同纠纷案件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商标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六、原有起诉标准,如何确定起诉标准变化?

具体以起诉时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最新标准执行,即只要在起诉时标准已经省统计部门公布,应按标准执行。

七、销售非法制造或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和是否有案

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1、应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如果是过失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不构成犯罪。

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3、从犯罪对象上来看,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属于情节严重。

4、从犯罪手段上看,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属于情节严重。只要符合上述四大类情形之一的,就应当立案侦查。此外,对于情节不严重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应当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责令被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或者处以罚款。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正确区分本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界限在实践中,行为人既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又将此商标标识用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从刑法理论上讲,属牵连犯,只定一重罪名。如果仅是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则构成本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本罪在犯罪构成上需要满足“情节严重”的条件,对于“情节严重”的界定,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01年4月联合颁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追诉标准》),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2万件(套)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而自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3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215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2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1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追诉标准》与《解释》两相比较,一前一后,一是准司法解释,一是司法解释,虽然《解释》的施行并不当然意味着《追诉标准》的废止,但是从时间性和权威性上看,显然应该优先适用《解释》的规定。对照其我们发现以下不同

1、《追诉标准》规定个人定罪的标准是非法经营数额20万元,而《解释》降低为5万元,《追诉标准》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为2万元,而《解释》上升为3万元;

2、《解释》增加规定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的,数量在1万件以上,或者个人非法经营数额是3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解释》 第3条
[2]《解释》 第215条

八、"法院开具无诉讼和仲裁证明吗?"

您好,能够询问当爹法院。

九、商标宣告无效的诉讼流程

1、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权的无效宣告,即意味着该商标已经消灭,它是具有溯及力的。被商标局予以公告宣告的无效的注册商标,视为该商标自始不存在。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后的一年内,如果有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将不予核准。

十、未备案的商标注册合同可能会受到哪些法律影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商标许可合同未备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商标法》规定如不备案,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规定如不备案,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许可备案怎么办理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准备申请书件2、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4、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5、收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5、收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商标使用许可条件是什么1、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是注册商标。商标依法注册是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合法途径,因此,只有注册商标才存在被许可使用的法律必要。而未注册商标没有商标专用权,不受商标法律保护,不需建立商标的使用许可关系,任何人均可以善意使用而不承担法律意义的商标侵权责任(未注册的驰名商标除外)。

2、商标许可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才可以作为许可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其他人不能假借注册人名义或者受注册人委托,充当商标法律意义上的许可人。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商标专用权,该商标专用权范围仅以被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超出核定使用商品上的范围,其标的不受法律保护,已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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