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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反驳

来源:法否网 2025-11-23 02:29:43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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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反驳
针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反驳

一、外观设计专利权授予规定法律规范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规定是存在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外观设计是属于专利权当中的一种,所以是受到我们国家《专利法》当中的保护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当中规定条件。

二、外观设计专利如何保护设计权?

外观设计是指产品外观的设计方案。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那么外观设计专利被仿冒怎么处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三、如何判断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

是否构成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认定标准是看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已申请的专利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这里讲的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主要指在视觉上、美感上的相同或者相近似。
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将两者进行比较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构成要素中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九条

四、是否应该在未经专利局授权的情况下取得外观设计专利?

您好,在未收到专利局反驳也未收到专利局授权外观设计的决定书时,贵公司认为已经取得外观设计的专利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并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五、"新争议性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策略"

你好,涉嫌侵犯外观设计,建议你寻找证据证明你们外观设计使用年限早于他们获得权利,且在原有范围内使用;如果外观设计是委托他人设计的,可要求该设计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外观设计方案被员工盗用厂家生产却被警察拒绝维权

申请专利时限amp;quot;

1、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议的技术方案。如产品的制造方法或工艺、手续的配方、药品的配方等。发明专利时限是20年。

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联盟所提议的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凡是产品结构、形状或者结构和形状相联盟,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中都提到 " 技术方案 " ,简单地讲就是要有创造性,要比现有技术先进,比现有技术落后就不能申请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时限是10年。

3、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联盟所作出的富饶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里强调 " 外观 " ,即外表。如工艺品、包装箱、包装袋、包装盒都是隶属外观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时限是10年。amp;qu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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