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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出去的儿子的继承权

来源:法否网 2025-09-07 01:17:33 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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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出去的儿子的继承权
招出去的儿子的继承权

一、继子女在场,法律保护过继子的继承权吗?

1、保护。子女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二、"外出的儿子是否有继承权?"

过继出去的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享有养父母的继承权,并不享有生父母的继承权,但生父母立有遗嘱则可按照遗嘱继承。《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收养法》 第二十三条
[1]《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三、干儿子有继承权吗?

干儿子一般无权继承遗产,有遗嘱的除外。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但并不包括认了干亲的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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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四、继承权不是继承人的,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有什么硬性规定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又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三)不得放弃继承权的情形上述《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四)继承人放弃继承必须采取合法的形式,上述《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意见》 第46条
[1]《意见》 第47条
[2]《意见》 第50条

五、女儿在继承土地所有权时可以继承吗?

关于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这个问题回答如下:1995、国土[籍)字第26号文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6条关于“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而死人不会“直接使用”,所以土地局换证时疏于查实登记人是否是“直接使用土地的个人”。

2如果死者生前使用某片国有土地,其死后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国务院1990年5.19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8条依照本条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26条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48条

六、股权继承流程如何将股权顺利继承?

股权继承的申请流程如下  

1、公司规章制度认可当自然人死亡时,其在本公司合法持有的股权可以继承。也就是说,要继承股权,首先要由公司的其他股东一致认可。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到工商行政部门填写股权变更申请书,将被继承人的姓名改为继承人的姓名。要带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遗嘱或者是两者的亲属关系证明,还有股东大会关于该变更申请的认可书。  

3、修改公司的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股东资格的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1]《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七、我的前男友与儿子的合法继承权何时获得法律确认

生父丧命为继承的第一要件。满意请按采纳

八、您小时候被亲生父母换养,您是否有继承权?

办理了收养手续的,不可以继承,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是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而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林地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般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承包人死亡后发包单位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其中对于该条款的释义中规定,对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条

十、户主去世后,配偶有权继承吗?

您好,对于继承而言,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是要按法定继承来进行。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有第1顺序为配偶、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2顺序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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