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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是否可以公证公证?

来源:法否网 2025-10-30 07:44:41 124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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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是否可以公证公证?
法定继承人是否可以公证公证?

一、法定继承人是否可以公证公证?

法定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法定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与遗嘱继承相对,又称无遗嘱继承,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进行继承的制度。其法律特征有①法定继承是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依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婚姻、血缘关系而确定的。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都是强制性规范,除由死者生前依法以遗嘱方式加以改变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变更。  法定继承人  

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 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尚未出生的胎儿(遗腹子),在遗产分割是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出嫁的女儿有同等的继承权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三、法定继承公证哪些人可以参加?

  一、 法定继承必须公正的  二、 法定继承人  

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 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尚未出生的胎儿(遗腹子),在遗产分割是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出嫁的女儿有同等的继承权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三、 法定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四、法定继承程序及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1、 申请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可提出公证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 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代理权证  明(如经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其代理人的监护权证明等);  

2、 申请人的户籍证明;  

3、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 被继承的遗产的权属证明;  

5、 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证明,无第一  顺序继承人或被一顺序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权的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情况证明;  

7、 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的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8、 其它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证明。  

2、 受理  

1、、不动产的继承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动产的继承由继承人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实施继承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2、、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达成合意,遗产的处理不违反法律规定;  

3、、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无疑义。  

3、 告知  可以采用格式告知或其它方式告知公证当事人的相关权利、义务、继承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后果及承办的公证员。在告知中需特别注明继承人在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后有偿还被继承人未偿还债务的义务,偿还债务以继承的遗产为限;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完毕后无权再主张继承权。  

4、 制作谈话笔录  笔录要点

1、.申请人的身份  

2、.申请事项的  

3、.被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遗产取得来源,被继承人生前与谁共同生活,生活费用的来源,是否存在应当取消继承人继承权的情况,遗产何时以何时方式取得,是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还是与他人共有,是否属于合伙财产  

5、被继承人的亲属情况  婚姻情况几段婚史的始止时间,原配偶的姓名及婚姻终止的原因,现配偶姓名,现配偶及原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或收养子女的情况,现配偶及原配偶在与被继承结婚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情况;  子女情况婚生、非婚生、养、继子女的人数和姓名,与继子女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的子女情况,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的配偶是否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遗产处理前被继承人死亡后死亡的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是否存在未出生的胎儿;  父母情况生(养)父母姓名,父母的婚姻情况,与继父母是否形成扶养关系;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自愿放弃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祖父母与外祖父母情况,兄弟姐妹共有几人,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仍然存活的兄弟姐妹人数及姓名  

1、.是否存在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  

2、被继承人生前是否有遗嘱、债务,是否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3、.申请继承的遗产权利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质押、留置、查封、扣押等)  

4、.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5、.对告知的确认及是否要求公证员回避  

6、其它公证员认为应当询问的。  

6、 调查核实  核实重点  

1、、被继承人是否死亡,死亡时间是否确定;  

2、、遗产权属有无争议;  

3、、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涉及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转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亲属情况;  

4、、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是否尽应尽义务,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的配偶是否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5、、继承人是否有丧失继承权的事由;  

6、、.是否有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核实途径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查阅人事档案、工会会员档案)、继承人所在单位、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被继承人住所的物业管理人员、被继承人生前的邻居、与被继承的遗产无利益关系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如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可以对其情况进行说明)、其他知情人。  

7、 审批和出证  符合《公证法》第三十条及《公证程序》第三十六条的可以出具公证书。  办理继承权公证所依据的是继承人的合意,但应注意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同时要注意保护弱势群体,例如继承人中有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或者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的监护人无权代表其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依靠被继承人扶养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其它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及盲聋哑等患残疾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告知后果,并在避开其它继承人的情况下单独询问,确认该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该继承人称放弃继承权后其他继承人承诺会给予经济补偿的,应当引导继承人共同继承,然后继承人将继承的财产再转让给其它继承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证法》 第三十条
[1]《公证程序》 第三十六条

四、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可以看遗嘱公证吗?

国家法律上没有规定说不让看,只不过作为被继承人有不让继承人知道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五、法定继承人不公证是否可以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法定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法定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与遗嘱继承相对,又称无遗嘱继承,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进行继承的制度。其法律特征有①法定继承是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依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婚姻、血缘关系而确定的。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都是强制性规范,除由死者生前依法以遗嘱方式加以改变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变更。  法定继承人  

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 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尚未出生的胎儿(遗腹子),在遗产分割是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出嫁的女儿有同等的继承权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六、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公证吗?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需要公证,需要办理亲属关系证明然后公证这个证明,当然,如果你们的户籍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不用公证亲属关系,但是如果办理房产过户,需要继承遗产公证。  二,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  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不分配遗产。

八、房产继承公证后,爱人是否有继承权?

答继承人的爱人只对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对被继承人不会享有任何继承权,除非是有特殊情况(例如,比继承人的继承步骤更为靠前),但在做房屋继承公正经过中,其它享有继承权的亲属也必须做出放弃继承权的表明,故,出现这种特殊情况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九、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和继承必须公证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需要公证,需要办理亲属关系证明然后公证这个证明,当然,如果户籍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不用公证亲属关系,但是如果办理房产过户,需要继承遗产公证。  二,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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