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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工伤没有买保险的情况下只有人看见受伤的可以怎样

来源:法否网 2025-10-27 14:43:35 2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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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工伤没有买保险的情况下只有人看见受伤的可以怎样
在工地工伤没有买保险的情况下只有人看见受伤的可以怎样

一、"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如何解决?"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全部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3.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5.伤残津贴;

6、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二、"因为公司没有上保险,上班受伤怎么办?"

1、没交社保的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可以责令公司补缴社保。劳动者也可以以公司不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劳动合同法》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4]《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6]《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7]《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8]《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9]《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三、"如何追讨工伤保险赔偿?"

没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受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主要赔偿的项目包括

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

四、"如果受伤了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如何索赔?"

1、如果受伤了但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依法由单位支付医疗费、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及时补缴工伤保险和滞纳金,新发生的费用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五、在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1、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没有及时报工伤,那么员工需要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只要是能证明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明也是可行的,比如说工资流水,同事的证明。

2、员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再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误工费计算的是劳动者的实际工资,劳动者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工资数额,比如

1、具体的收入水平,可以是工资卡发工资的流水信息、工资单、纳税证明等;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平均工资的证明材料。

六、"如果您的工伤保险未购买,如何处理?"

没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受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主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

七、受伤之前没有买保险,可以办理工伤保险吗?

只要员工事故发生时间在购买工伤保险之前,那么员工是可以获得工伤待遇,员工是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来判定伤残等级。伤残等级可以获得工伤待遇中的伤残赔偿金。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2]《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八、在工作受了伤,没有买保险怎么办?

工作受伤,及时到社保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并鉴定等级,以鉴定为准要求公司支付赔偿。

九、在工地受伤,可以买保险吗?

关键是要看你买的保额及险种。有没有意外医疗险及住院费用补偿险和住院定额(津贴)险这三个险都可以申请理赔。如果意外造成残疾,还可以申请意外伤残险的理赔。意外医疗险是在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范围内赔偿的。因意外,就是说以前的病痛这次一起治疗的话是不赔的。合理的,就是说过度治疗的费用及非社保用药的费用是不赔的。在这个范围内,还要看保险里的特别约定。这在合同上有注明的。有的是赔百分百,有的只赔百分之八十,有的是一百元起赔,有的是一百元以上部分赔百分之八十,等等。这个理赔金额不能大于意外医疗险的保额如果你还买了住院医疗保险,那么也可以赔,同样的是有约定有限额的。你可以同时申请。如果有伤残也买了伤残险,就要等意外发生一百八十天后做伤残鉴定,再申请理赔。你要提交所有的病历、检查、化验、出院小结、用药清单、正规的发票(要有税局的印花在发票正中第一行下面),还要提交理赔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折复印件(理赔款会打到那里面)、保险合同。

十、工人受伤是否可以报销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社会风险无处不在,尤其是在劳动关系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付出劳动进行生产,经常会面临一定的危险,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以顺利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  正常而言,如果员工出现工伤,即劳动者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依法向劳动部门,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被认定为工伤后,按照法律规定工伤员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得到相应的赔偿。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应当如何处理呢?按照《例》第6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工伤员工仍然可以得到赔偿,由于用人单位本身存在过错,所以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例》 第60条

十一、在工地受伤需警惕工地保险保不保?

你好,能够申请工伤认定,具体的能够询问当地劳动局工伤科。

十二、"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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