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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资金出纳有责任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7-31 14:12:46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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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资金出纳有责任吗?
抽逃资金出纳有责任吗?

一、"出纳抽逃资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问题解析】
抽逃资金出纳是否有责任要看情况。
资金抽逃,会计出纳一般没有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一旦查出处罚的也是单位和直接责任人。
但会计或者出纳有如实做账的责任,如果作假帐帮助法人抽逃资金,或有由此获得的收益,也要付相应的责任,也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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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二、抽逃资金出纳是否有法律责任?

抽逃资金出纳是否有责任要看情况。
资金抽逃,会计出纳一般没有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一旦查出处罚的也是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但会计或者出纳有如实做账的责任,如果作假帐帮助法人抽逃资金,或有由此获得的收益,也要付相应的责任,也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三、抽逃出资的股东有哪些责任?

抽逃出资的股东的责任有

1、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负有返还出资本息的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财产等民事责任。

2、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清偿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抽逃出资行为违犯了公司法要求的资本维持的基本原则,损害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信用基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14条
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可以请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4条

四、公司抽逃资金,员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问题解析】
没参与公司抽逃资金不需要担责。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只有对抽逃出资知情且纵容的股东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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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四条

五、出纳被偷走的钱,出纳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单位里的钱让出纳被人骗走了,出纳要承担玩忽职守的责任。后果严重的,涉嫌玩忽职守罪,要负刑事责任。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  
必须具有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六、"抽逃资金出纳有责任吗?"

抽逃资金出纳是否有责任要看情况。资金抽逃,会计出纳一般没有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一旦查出处罚的也是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但会计或者出纳有如实做账的责任,如果作假帐帮助法人抽逃资金,或有由此获得的收益,也要付相应的责任,也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七、会计主管因QQ聊天被骗要求出纳付款。出纳有职责吗?

两方的职责应该是3、

7分,主管会计占70%,出纳30%,原由有会计惹起负主要职责,出纳无问明白资本的去向和用途就支付,负次要职责

八、关键词抽逃出资、会计责任。

资金抽逃,会计有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一旦查出处罚的也是单位。会计有如实做账的责任,如果作假帐帮助法人抽逃资金,或有由此获得的收益,也要付相应的责任。另外会计有举报责任,不过举报了就没饭碗了,税务机关不负责给会计找工作,所以没有责任。有没有责任要看会计是否明知,或者说是否有明显证据证明会计知道抽逃的事实。如果的确知道,那一般要负行政责任(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参与抽逃和事后的掩盖,那不管是否从中受益,都要负次要责任。假如主要责任人构成犯罪,会计也就成了从犯了。假如会计不知道或者没有明显证据证明会计知道抽逃的事实,则不用承担责任。当然,通常情况下,会计是不可能不知道的。目前的司法现状是发现抽逃资金,一般由相关国家管理机关对法人(指单位,而不是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处罚,除非情节特别严重,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一般不会对单位的个人采取其他处罚措施。也包括对会计。至于上级管理机关的内部处罚就另当别论了。

九、抽逃出资股东是否承担责任?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抽逃出资股东的责任1、对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对债权人,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3、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相关权利人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抽逃部分出资,公司可以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抽逃全部出资,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十、抽逃出资责任的法律规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司法》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抽逃出资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对于由于某种过失造成虚假出资的,不应作为犯罪处理。例如对非货币出资的评估出现一些误差造成的虚假出资等。这是因为货币以外的财产价值不能自我表现,且经常在变动中,有些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本身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由于种种原因造成评估误差较难避免,只要不是故意的,都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1]《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2]《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3]《公司法》 第二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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