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污受贿5000元是否涉嫌犯罪?
【问题解析】
贪污受贿5000元犯罪,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
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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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二、盗窃3000元初犯如何处罚及其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盗窃3000元初犯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3000元的,构成盗窃罪,属于盗窃数额较大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四条
三、受贿赂500元是否构成受贿罪?
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依法不构成受贿罪。受贿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385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385条
四、500元如何算贿赂?
算作贿赂的行为,但是由于金额比较小,不算做是犯罪的行为。行贿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行为,对于他人的财产的安全将构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因此将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严厉的处罚。
五、"收3000元算贿赂吗?"
看情况
其
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3000元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的行为;
其
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是受贿的行为;
其
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收3000元不是受贿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2]《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六、贪污5000元被判刑,起诉后如何获得赔偿
这个问题建议向法院积极把这5000元退赃,这是一个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量刑时会考虑。
七、"因为工作大意,导致遗失2年前的收入5000元,会构成贪污罪吗?如何处罚?"
不构成,因为你并无把此钱占为己有。
八、5000元的损失是否能够构成寻衅滋事罪。
是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法律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而如果当事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的,就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所以,如果行为人为寻求、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任意损毁5000元财物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第四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五条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第六条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第七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第八条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1]《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三条
[3]《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三条
[4]《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5]《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三条
[6]《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7]《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三条
[8]《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9]《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三条
[10]《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11]《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12]《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三条
[13]《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14]《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九、贪污受贿5000元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贪污受贿5000元犯罪,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律师提示以上是“贪污受贿5000元犯罪吗”问题的详细解答。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点击页面咨询按钮,与听律网专业律师团队取得联系,我们可1对1为您定制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请律师流程1.与律师或律师助理联系,安排洽谈、签约时间。2.签约之前,准备好身份证、证据材料及相关的费用。
3.与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用,律师事务所开具发票。
5.向律师如实陈述详细案情,并提交证据资料。相关补充2请律师需要准备多少钱结合具体案件,标的多少、复杂程度、律师资深度等和律师协商确定。刑事案件代理费要具体看情形,一般要考虑案件所在地方、涉嫌罪名、案件难易程度、律师办案花费时间、律师名气大小等,案件不同、情况不同,收费也不一样,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具体要与律师协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十、"开无违法犯罪证明的前提是没有被行政拘捕"
你想的太多了,无犯罪记录证明对你有影响,如果到上海用不了,你直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能够与本律师直接联系。如果需要法律帮助,也能够点击我的头像进行一对一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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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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