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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哪些情况下支付误工费

来源:法否网 2025-09-28 22:51:10 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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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哪些情况下支付误工费
自己在哪些情况下支付误工费

一、"误工费不予支持的情况有哪些?"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如果不符合上述可以赔偿误工费的情况,就不予支持。

二、误工费,指在事故发生后,受害人需要支付的额外费用。

自己支付误工费的情况是因自己的原因使对方受到人身损害,误工费的是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
受害人从遭受到伤害到完全治愈的这一段期间之内,因为没有办法从事正常的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三、"误工费的支付方式"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误工费是赔给人的,不是赔给物的,只有因为人受伤害而减少实际收入,才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其他的一律不支持。肇事者是没有误工费的,因为是自己造成的事故。在索取误工费的时候,一定要单位开具月收入证明,然后盖章。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43条

四、在我国,支付误工费的条件有哪些?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五、保险公司是否保误工费、误工时间和护理费?

只要您的车有交强险,现在就可以主张赔偿。当然如果还有商业险的话,赔偿范围更广了。您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会有专人负责调查,您只需提供保险单以及事故认定书等证明。如保险公司赔偿数额过低,您可以不想对方赔偿,对方自会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到时保险公司直接将款项交予,由执行。扩展资料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六、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营养费、护理费和损害?有无后期治理费和误工费国家准则是多少?

需要判定伤残等级才能确定。

七、民事纠纷中的误工费和护理费

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八、误工费用的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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