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交通事故8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8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来源:法否网 2024-12-30 15:03:11 472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交通事故8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8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8级伤残,赔偿标准

您好,

8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30%×20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其中,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

10%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交通费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END注意事项上述第5项护理费,交通事故八级残疾某些特殊部位需要护理依赖,护理依赖级别一般经司法鉴定是小部分生活护理。护理期计算为最多20年,赔偿比例由法官酌定,一般为40%。以安徽合肥地区为例,生活护理费为76元/天×365天×20年×

40%=202120元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伤残鉴定8级能赔多少钱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30%×20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5、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8、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

10%。

9、交通费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是怎么规定1、无人员伤亡,仅有车物损失的情形a、机动车双方为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双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双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2021元)范围内相互赔偿对方的车物损失,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双方按责分担(主要责任承担70%,同等责任承担50%,次要责任承担30%)。b、机动车双方为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的,全部责任方承担无责任方的全部车物损失,无责方承担全部责任方不超过交强险无责任限额(400元)范围内的车物损失。因此交通事故8级伤残鉴定赔偿多少钱就如上

三、交通事故8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药费 医疗费发票确定;

2、营养费 30元/天

3、 护理费76元/天 一般六级残疾需要护理依赖,护理依赖级别一般经司法鉴定是小部分生活护理,生活护理费76元/天×365天×20年×

50%(法官酌定比例)=202100元

4、伙食补助费30元/天

5、 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18606元×20年×

50%=186060元; 农村标准6232元×20年×

50%=62021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 13181元×(18岁-实际岁数)×

50%÷2人;农村标准 4957元×(18岁-实际岁数)×

50%÷2人。(一) 交通事故六级伤残残疾补助金的概念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又叫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人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六级伤残残疾赔偿金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人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5条

四、交通事故伤残8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8级赔偿标准是多少?”的相关解答如下

1,医药费 医疗费发票确定;

2、营养费 30元/天

3、 护理费76元/天 一般六级残疾需要护理依赖,护理依赖级别一般经司法鉴定是小部分生活护理,生活护理费76元/天×365天×20年×

50%(法官酌定比例)=202100元

4、伙食补助费30元/天

5、 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18606元×20年×

50%=186060元; 农村标准6232元×20年×

50%=62021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 13181元×(18岁-实际岁数)×

50%÷2人;农村标准 4957元×(18岁-实际岁数)×

50%÷2人。(一) 交通事故六级伤残残疾补助金的概念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又叫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人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六级伤残残疾赔偿金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人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5条

五、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交通事故8级伤残赔偿标准?”问题回复如下您好,

8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30%×20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其中,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

10%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交通费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END注意事项上述第5项护理费,交通事故八级残疾某些特殊部位需要护理依赖,护理依赖级别一般经司法鉴定是小部分生活护理。护理期计算为最多20年,赔偿比例由法官酌定,一般为40%。以安徽合肥地区为例,生活护理费为76元/天×365天×20年×

40%=202120元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中残疾人的赔偿金是否有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涉及项目有哪些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致死赔偿多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认定是如何进行的?
残疾人的赔偿金是否需要计算?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8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