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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认可司法鉴定怎么办

来源:法否网 2025-12-13 10:25:15 1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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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认可司法鉴定怎么办
公司不认可司法鉴定怎么办

一、公司司法鉴定不认可怎么办。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以上是对于司法鉴定不认可的相关意见

二、保险公司不提供司法鉴定怎么办?

专业分析
如果是事故当事人自行委托进行的司法鉴定保险公司不承认的,可以重新进行一次双方都认可的司法鉴定;如果是法院委托进行的司法鉴定,则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证据可以证明鉴定可能错误的,法院将会以司法鉴定的为准来判决,不需要保险公司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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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司法鉴定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关于司法鉴定可以重新鉴定么的问题,具体的回答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第二十八条 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四、"司法鉴定必须法院委托吗?个人能做司法鉴定吗?"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所以司法鉴定必须法院委托是错误的。

五、私人是否可以开设司法鉴定机构?

一、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申报主体应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申请表,原机构申请资质可以不用核名;

2、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表;

3、章程;

4、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如工商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

5、住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6、资金证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7、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如工程造价、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等业务资质);

8、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说明应包括仪器、设备名称、用途、购置日期和价格等);

9、实验室、检测实验室认证认可证书(未通过认证认可的可提交通过认证认可计划) ;

10、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

11、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主要包括委托受理制度、统一收案收费制度、鉴定回避制度、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鉴定文书审批制度、鉴定文书档案管理制度、错鉴责任追究制度);

12、登记管理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法医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

六、司法鉴定的含义和原则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鉴定程序合法性

4、鉴定的合法性。

七、"被别人打伤了,可否在当地办司法鉴定?"

可以,司法鉴定机构是案件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并不区分地域。如果双方对鉴定机构协商不成,就会采取抓阄的方式或者由法院指定。不过,郑州的一些司法鉴定机构水平也很高,也很权威。

八、"如何正确处理司法鉴定中违反程序通则行为?"

对。严重违反的话,鉴定意见会因为不符合鉴定程序规定而无效,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九、如何申请司法鉴定申请方法,怀疑司法鉴定怎么办?

法律分析

1、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当事人对于司法鉴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1、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清单等记载的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可靠;(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是否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鉴定人签名;(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八)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如何申请司法鉴定,怀疑司法鉴定怎么办?”相关。若问题紧急,可以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即可与海量本地律师在线联系。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如何聘请律师1、要到律师事务所找一个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近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

3、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这需要您与聘请的律师协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也可以与律师协商一次交纳几个阶段的费用。对于到外地办案的,还应该交纳一定的差旅费用。切记,律师费要交给律师事务所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出具票据。

4、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与你签订一个委托合同,并由您签署委托书,作为律师接受委托的依据。您应该随时与律师保持联系,了解办案进程。相关补充2刑事律师收费标准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十、"司法鉴定一般是如何鉴定医疗事故的?"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十一、司法鉴定是否有地域限制?

一般是华东政法的鉴定中心,也有其他几个。但都要求公安或者法院委托的。所以你这个要先有相关司法结构委托才可以,不行的话只能打官司。

十二、当事人可以委托公司进行司法鉴定吗?司法鉴定的程序当事人是否可委托公司鉴定?

一、当事人能委托司法鉴定进行吗我国法律并未有当事人自行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为了解决举证的问题,许多已经允许提出这种自行鉴定结论。最高《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此进行了明确,自行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当事人举证的合法形式,在诉讼过程中向提出。针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鉴定后作出的鉴定结论,与经申请由委托的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结论,在证据法上的效力和地位的差异问题,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王冰光律师以往办理该类案件的经验,结合审判实际,进行简要的分析和归纳,以期能够给大家以帮助。在经当事人的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情况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委托鉴定;在依职权主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情况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定案的。但当事人的反驳足以推翻其结论的,或符合需要重新鉴定的条件重新鉴定的除外。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鉴定部门鉴定并出具的鉴定结论,由于其在委托程序上的非正式性,并且存在诸多的利己性和利益趋动性,对此种方式产生的鉴定结论的证据力应具体分析

1、对于当事人提交法庭的自行鉴定结论必须进行审查,必须经过庭审质证,否则不能直接作为定案的证据;

2、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该鉴定结论没有异议,且不存在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的,在质证后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

3、如果对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并有证据足以反驳该鉴定结论所认定的事实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其鉴定结论没有效力。二、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8、出庭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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