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死亡的一次性补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9条
二、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和一次性伤残补助
您好,关于“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这位朋友我来给你说一下工伤保险一次性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六级伤残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江苏省)五级20万元 六级16万元 七级12万元 八级8万元 九级5万元 十级3万元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省)-用人单位支付五级9.5万元 六级8.5万元 七级4.5万元 八级3.5万元 九级2.5万元 十级1.5万元5、通用项目除了以上跟伤残等级有关的或者定期待遇,一般工伤伤情好了之后所有费用都是审核好了一起报销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康复性治疗费是基本的。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三、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公式
一、一般伤情1、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住宿费(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基金支付)
5、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眼、假牙、轮椅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国家规定标准、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7、住院期间护理费(单位支付)
二、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1、生活护理费(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为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
40%、
30%,基金按月支付)
2.
1、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支付)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伤残津贴(按月支付,基金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90%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85%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80%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75%
2.
2、五、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支付)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16个月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70%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6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16个月六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14个月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56个月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46个月2.
3、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支付)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13个月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11个月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9个月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七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12个月八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10个月九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8个月十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6个月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七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36个月八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26个月九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16个月十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6个月
四、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标准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多少,工伤保险一次性赔偿”问题回复如下 领取工伤保险一次性赔偿金,一般是等伤残鉴定等级出来以后,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保的话,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劳动者辞职以后,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劳动者辞职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五、工伤补偿标准和因公死亡救济标准丧葬费补助和亲属抚恤金的发放标准
1、如果能确定事故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伤者有权向其追偿。追究刑事责任要看是否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如果因同事失误或疏忽造成的工伤,同事个人无需赔偿,全部由保险负责。。
2、依照《例》的规定,对因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六、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补偿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工伤五级伤残赔偿标准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否包括假肢和维修费用?
你好,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我是福州本地专业工伤律师,需要帮助可以找本律师
八、工伤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是否包括伙食费?
不包含,住院费和伙食费是另外单独申请补助,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没有关系,也没有营养费一说。《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2]《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3]《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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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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