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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医疗补助金和就业金怎么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6-29 20:04:04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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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医疗补助金和就业金怎么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赔偿医疗补助金和就业金怎么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工伤赔偿医疗补助金和就业金赔偿标准、赔偿方式及法律规定

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和所受工伤的等级计算。员工受工伤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金是合并计算的,员工工伤达到5级可以赔偿30个月的工资,工伤10级赔偿5个月的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同一个概念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工伤支付给员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一样的,计算的方法不一样,前者需要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员工的伤残等级来计算,后者是按照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的。

三、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一般伤情

1、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住宿费(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康复性治疗费(基金支付)

5、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眼、假牙、轮椅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国家规定标准、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7、住院期间护理费(单位支付)
二、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1、生活护理费(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为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

40%、

30%,基金按月支付)

2.

1、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支付)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伤残津贴(按月支付,基金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90%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85%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80%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75%

2.

2、五、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支付)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16个月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70%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ⅹ6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16个月六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14个月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56个月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46个月2.

3、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支付)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13个月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11个月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9个月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ⅹ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七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12个月八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10个月九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8个月十级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6个月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七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36个月八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26个月九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16个月十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ⅹ6个月

四、五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计算公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造成五级伤残的,劳动者可以获得18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五、工伤保险赔付时能否同时获得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

工伤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工人本人提议,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人本人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贴金额。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建议能够到当地社保中心询问了解。

六、工伤就业补助是怎么规定的,工伤就业补助金是怎么算的

【法律意见】可以去社保部门,也可以委托单位代领。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劳动者属于工伤,即劳动者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劳动者属于工伤,因为该赔偿项目是法定的工伤待遇,必须以构成工伤为前提。

2、经过伤残鉴定,属于5-10级伤残。工伤保险条例,

1-4级的工伤工伤职工失去了劳动能力,所以由单位保留其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所以1-4级的伤残职工不存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3、劳动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者提议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仍然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者与用人单位一直保持劳动关系,则不存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只有劳动关系终结时,才存在支付费用的问题。

七、工伤医疗期的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的依据是什么?

你好!如伤害没达到伤残等级,是没有相应补助金的,其他工伤待遇可享受

八、若工伤证被单位压着,辞职后是否需要支付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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