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不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能否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财产?
法律规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况出现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财产,并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但是要注意,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不得留置的动产债权人是不能行使这一权利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二、"留置权什么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留权利?"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成立留置权,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清偿期届满;
3、债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统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此时,当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2]《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八条
[1]《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1]《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八条
三、留置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的作用及适用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是有留置权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依法占有的动产享有留置权,并有权优先受偿。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对债务人依法占有的动产享有留置权。留置权的范围已经大大扩大。
五、"债务人如何履行债务?"
一般而言,债务人如果能够提前履行债务,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作为债权人,虽然享有债权,但毕竟这个债权最后能否实现具有不确定性,要依赖于债务人的履行能力。那么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吗,债务人如何履行债务?
六、作抵押的贷款?
照民法原理,代物清偿,又称债的代物给付,为清偿债务的方法之一,是指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的清偿,也即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以负担债务作为履行原来债务的方法,在新债务未履行前,原债务并不消灭,当新债务履行后,原债务同时消灭。其构成要件包括1、必须有原债务存在;
2、必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
3、必须有当事人双方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笔者注基于代物清偿协议并非对原协议的变更,仅变更原协议的履行标的或履行方法,因此这一合意一般在原协议签订后履行期限届满时另行作出,但也不限制在原协议中预先作出);
4、必须有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现实地受领给付。其中第4个构成要件,代物清偿协议应属实践性合同,必须有当事人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果,仅有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代物清偿协议成立,但并不生效,不产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一样。结合本案,张任与A在借款协议中约定“A到期不归还借款本息的,则以其所有的一套房屋折抵所欠借款”这一,只有在以房抵债约定条款签订后,A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张任,该约定条款始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约定成立但仍未生效。换言之,在A借款到期后未实际交付房屋的情况下,张任不能依照未生效的以房抵债的约定条款,诉请直接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七、"破产清算与重整债权人能否申请债务人的资产重整或破产清算"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发起人和股东依具体情况承担责任不一样。
八、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是否有留置权?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成立留置权,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清偿期届满;
3、债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统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此时,当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2]《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八条
[1]《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1]《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八条
九、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哪个说法正确?
那应该征得保证人认可,否则,保证人不承受职责
十、"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是否需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担保法》 第23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债务人不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能否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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