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兼并与破产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1、企业兼并,指的是由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吞并那些长期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劣势企业的经济现象。
2、企业破产,也称企业倒闭,指的是对那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法定程序实施破产结算的经济现象。
二、大集体企业破产适用破产法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
在启动破产和解程序中,只能由债务人一方直接启动,债务人启动和解程序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债务纠纷激化,由债务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其条件与启动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是一致的,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二是债务人或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勋后,债务人认为企业财务尚不应被清算的,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转入和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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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条件关键词破产法,破产条件,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三、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四、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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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私人企业或私人公司破产的清算程序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1、破产债务和共益债务;
2、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经济补偿;
3、欠职工以外部分的社保费用、所欠税款;
4、普通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1]《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五、公司破产如何进入清算程序,法律如何规定
专业分析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4、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
5、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
6、召开债权人会议,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六、破产清算如何处理被其他公司起诉的公司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七、《公司破产的法律规定》,需要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处分的、用于破产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它具有下列特征1.破产财产是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首先,破产财产是一种广义的财产,既包括有形财产,也包括无形财产,还包括财产权利。而人身权因与权利主体人身不可分离,没有直接的财产,故不属破产财产,如名称权、名誉权等。其次,破产财产由破产人享有或经营管理,不属破产人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不应作为破产财产,而应由权利人取回。如他人的定作物、寄存物、寄售物、借用物等。
2.破产财产是用于破产清算分配的财产及财产权利。这一特征包含以下第一,设定破产财产的首要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和保护破产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这一目的决定了破产财产的特殊用途,即必须用于破产分配。第二,破产财产并不等于破产人享有或经营管理的一切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破产人享有或经营管理的某些财产可不用于破产分配,如破产人的担保物。因此,只有用于破产分配的破产人的财产才是破产财产,而依法不用于破产分配的破产人的财产不属破产财产。第三,破产财产是可以实现的财产,无法实现的财产不应当作为破产财产清偿分配。
3.破产财产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我国法律称破产管理人为清算组。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按此规定,行使破产财产管理处分权的主体既不是破产人,也不是破产债权人,而是清算组;清算组于破产债权人和破产人,只对负责;清算组行使管理处分权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利益。由破产管理人行使破产财产的管理处分权,是为了保证破产清算的公正性。
4.破产财产具有动态性这种动态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在时间上,破产财产并不局限于破产宣告时债务人的财产,也包括破产宣告前一定时间内被债务人违法处置的财产,还包括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甚至包括程序终结后追加分配期内发现并追回的财产。在财产数额上,破产财产并不局限于破产宣告时的财产总额,在破产清算期间,其数额可能因某些原因而变化,如清理破产人因应收账款所产生的数额变化。在形态上,破产财产也并非静止不变,随着破产清算工作的进行,其表现形态可能相互转换,如破产人所持股权被有偿转让成货币,则破产财产即以财产权利转变为有形财产。
九、"公司破产的主体包括哪些?"
公司申请破产的话,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务、资产进行评估,对外用剩余资产按照债务的比例份额来进行偿还。对于合同未到期,也就是说合同实际上没有到履行期限,如果产生相应的损失也可以要求赔偿的,例如信赖利益损失。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主体有、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限破产重整),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十、"破产法中的破产申请条件与申请条件"
《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也就是说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破产法》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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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什么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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