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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需要股东的出资如果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能履行

来源:法否网 2025-05-25 23:33:53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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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需要股东的出资如果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能履行
公司设立需要股东的出资如果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能履行

一、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可能承担责任吗?

可以。

1、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风险提示如公司股东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可由公司本身直接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足额缴纳出资,如股东拒绝履行的,公司完全可以依法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二、设立子公司需要股东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女人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有利因素;一、孩子归谁?

1.要看以往的孩子谁带的多?

2.要看带的人的经济条件。

3.要看10岁孩子的意愿。

4.要看男女双方要孩子的态度。法院会综合了来判决。同等条件的话,法院会倾向保护离婚妇女的权益。二、如孩子归女方带,那么,男方每月要负担一半的孩子抚养费,直至18周岁满,以后物价的上涨程度,可以通过法院追加抚养费。如18周岁后,生活不能自立,还在上大学的话,仍可继续负担至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三、这孩子今后仍要担负起照顾他父亲的老年生活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是否需要验资?"

需要。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四、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出让股权合法吗?

《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三)对于股东未实缴出资情况下能否转让股权未作明确规定,当然也即无明文禁止。因此,股东未实缴出资情况下也可以转让股权。
未实缴出资,包括如下两种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履行出资义务而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尚未到达,股东尚不需履行出资义务。
股东出资不足或者未实缴的,可能会构成虚假出资罪,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这里的“公司”是指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的人。“股东”是指公司的出资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行为人必须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这里的“违反公司法规定”,是指违反了公司法对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方式、出资义务的如下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其中对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将货币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未交付货币”,是指没有按规定一次足额交付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根本就没有交付任何货币;“未交付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是指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根本没有实物移交或者没有办理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一般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为达到设立公司的目的,通过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银行贷款等手段取得资金,作为自己出资,待公司登记成立后,又抽回这些资金,造成虚假出资;另一种是在公司设立时,依法缴纳了自己的出资,但当公司成立后,又将其出资撤回。

3.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这是划清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如果股东、公司发起人虽有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等行为,但数额不大,情节后果都不严重,不构成犯罪,可用其他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要全额缴纳出资吗?"

以有限公司为例,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除一人有限公司外皆可以在两年内分期缴纳,而不需全部缴纳,但首期出资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安排,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或草拟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有关事项可以参考本律师网站文章:制定公司章程需注意事项、公司设立的出资方式。

六、公司认缴资本时,是否可以代持股东的股份?

除非贵公司的公司章程有特别商定,通常情况您在公司中是绝对控股,如果正常召开股东会议按照法律流程能够注销公司。但是由于另一股东人在外国不能参加股东会议,因此在目前实务操作中,前往工商部门注销公司还存在肯定的障碍。建议您委托律师来处置本事,这回更为专业和迅速的为您完成本事宜。可电话或当面详细询问本律师。

七、"有限职责公司股东如何处理股权质押并转让?"

只要质押权人认可也能够转让

八、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需要验资吗

你好,注册27种行业必须要验资,这27种行业是

1、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商业银行3、外资银行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5、信托公司6、财务公司7、金融租赁公司8、汽车金融公司9、消费金融公司10、货币经纪公司11、村镇银行12、贷款公司1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4、农村资金互助社15、证券公司16、期货公司17、基金管理公司18、保险公司19、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20、外资保险公司21、直销企业2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23、融资性担保公司24、劳务派遣企业25、典当行2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7、小额贷款公司很高兴为你解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需要验资吗这个问题,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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