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公司债务 > 未注册登记的公司债务该如何承担

未注册登记的公司债务该如何承担

来源:法否网 2025-10-19 06:48:30 71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未注册登记的公司债务该如何承担
未注册登记的公司债务该如何承担

一、公司在未成立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发起人承担债务?

公司未成立,可以要求部分发起人承担债务。

1、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3、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风险提示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基于合同产生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但是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可以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除非相对人为善意。

三、公司没有成立时,债务由谁承担?

设立人承担。我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公司未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设立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五条

四、公司未成立,发起人是否应该承担债务?

公司未成立,可以要求发起人承担债务。

1、发起人对设立行为产生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

2、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合伙。只要公司不成立,设立阶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就要由发起人承担。

3、发起人之间适用的是过错责任,过错情况确定过错方责任范围。发起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履行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比照《民法典》侵权篇关于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定进行处理。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而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发起人对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可以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

五、"公司未成立时债务谁承担?"

设立人承担。
我国法律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公司未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设立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法人设立行为的法律后果】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五条

六、注册时未支付公司利息,公司陷入债务问题,你承担债务吗?

有限职责公司的注销得经过清算的。如果没清算你能够直接找投资人或者职责人索要。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存在着投资人抽逃资本或者个人帐务和公司帐务混同的问题,这样你就能够通过执行雇主的个人财产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个人独资公司的投资人对公司债务承受无限连带职责。个人独资公司也叫一人公司,除非个人帐务和公司帐务混同、或者抽逃资本等,那么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不承受职责。

七、新公司名称能否承继原公司债务?

公司法的限定,注销前需要进行清算。经过合法清算后,公司的财产要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所以,注销后原公司就不存在还有房屋的问题了。

八、雇主用我资料办了注册,我需要承担公司经营期间产生的违规等法律职责吗?

该公司经营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可否与你有关,你要承受公司经营期间产生违规等法律职责,赶快要求除名或者投诉

九、公司债务管理主管部门应在何种情况下承担责任并应对责任的承担。

合伙人对合伙公司债务承受职责的方式合伙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合伙债务承受无限职责,并且在各合伙人间互负连带职责。rn  《民法通则》rn  第三十五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给钱比例或者协议的商定,以各自的财产承受清偿职责。rn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受连带职责,法律另有限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出自己应当承受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通则》 第三十五条

十、公司债权处理方法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股东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讼《公司法》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由此可知,公司清算注销后,公司的对外债权作为公司剩余财产的一种形式归公司股东所有。那么,此时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讼。二、股东诉讼权利的由来,我们认为该债权在公司注销后,股东以自己名义对外提其诉讼的行为,其实质上是股东在替公司主张权利,追索债权。也因为该新发现的债权不在前期的清算分配范围内,也就是还未对股东进行分配,所以此时不能适用民诉司法解释中关于共同诉讼案件的其他诉讼人可以放弃实体权利的规定。故此,对于公司新发现的对外债权,每个股东都有权提讼,且无须按照原股权比例主张该债权,而是直接主张全部债权,其他未提讼的股东无权放弃该债权。在该债权获得实现后,未作为共同原告提讼的其他股东可以其在原公司的持股比例要求参与分配,而该行为是公司法中股东之间法律关系,和前面的债权债务也是有区别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借款合同无效后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企业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公司转让后原企业的债务怎么处理如何处理原企业的负债
企业之间资金借贷到底合不合法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究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需要向谁要债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法律上应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未注册登记的公司债务该如何承担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