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上个月的增值说发票还能作废吗?

上个月的增值说发票还能作废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0-14 18:20:40 8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上个月的增值说发票还能作废吗?
上个月的增值说发票还能作废吗?

一、增值发票作废问题

上个月的增值说发票不能作废。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隔月都不允许作废,当时开错,在次月只能开具负数发票。专用发票开具负数发票的时候,需要到税局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普通发票开具负数发票的时候在电脑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听律网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二、上个月的发票这个月能否作废?

上个月的发票这个月不能作废。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隔月都不允许作废,当时开错,在次月只能开具负数发票。专用发票开具负数发票的时候,需要到税局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普通发票开具负数发票的时候在电脑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三、上个月的发票可以作废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上个月的发票这个月不能作废。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隔月都不允许作废,当时开错,在次月只能开具负数发票。专用发票开具负数发票的时候,需要到税局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普通发票开具负数发票的时候在电脑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听律网网,

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四、上个月开的发票可以作废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隔月发票开错,不能直接作废,要开具负数发票,也就是红字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五、上个月开的发票能否作废?

1.不可以。隔月发票开错,不能直接作废,要开具负数发票,也就是红字发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六、上个月的发票这个月可以作废吗?

1、可以。一般条件下,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七、当月开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作废吗?

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系统开具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在每个月征期结束前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抄报税,按规定办理相关纳税申报。当月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能当月作废,只能做冲红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九、增值税发票一年内不能作废,可以重开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以,当月发票才可重开。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扩展资料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2、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3、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在申报所属月份内可分次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

十、不在知情下可以作废增值税发票吗?

功能上可以验证抵扣,但是行为上不建议去认证。因为如果认证了作废发票,次月月初会被国税风险系统提示出来。提示到认证方的税务局,然后找认证公司核查问题。如果你已经认证,又属于对方未告知的情况下认证的,那么不要退票给对方。等待你的税务局核查,说明情况。如果退票了,将来核查你无法证明你的认证是合法的。这种问题一般都是单方面作废的公司承担后果。如果你说的这种情况发生的不是在开票当月,而是开票很多个月,或开票方作废后的申报后,那么就不能认证通过了。当月可以认证通过是因为当月开票方还没有将作废信息传入国税系统。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法律上的具体规定征地拆迁纠纷拒签合同怎么办
合同专用章是公章吗是公印还是私印?
合同有纠纷构成什么案件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上个月的增值说发票还能作废吗?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个月的增值说发票还能作废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2025-10-142 人看过

    一、处理租赁合同纠纷流程是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租赁合同纠纷流程是首先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材料,然后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受案说受理案件的之后,就可以等待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且作出最终的判决。当然在庭审过程当中需要完成举证质证等环节。二、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有哪

  • 合同专用章是公章吗是公印还是私印?

    2025-10-1427 人看过

    一、合同专用章是公章吗 1.不是公章,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

  •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2025-10-143 人看过

    一、赠与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即便是附义务的赠与,也仍然属于单务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

  • 法律上的具体规定征地拆迁纠纷拒签合同怎么办

    2025-10-143 人看过

    一、征地拆迁纠纷拒签合同怎么办,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仲裁,如果被拆迁人对于裁决的不服的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诉讼。征地拆迁必须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执行,必须先签订拆迁合同,发放拆迁款才能够正式进行拆迁,否则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二、被拆迁房有继承纠纷拆迁

  • 上个月的增值说发票还能作废吗?

    2025-10-149 人看过

    一、上个月的增值说发票还能作废吗 上个月的增值说发票不能作废。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隔月都不允许作废,当时开错,在次月只能开具负数发票。专用发票开具负数发票的时候,需要到税局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普通发票开具负数发票的时候在电脑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开具发票时发生错

  • 一、一般民事合同纠纷怎么取证,有没有法律依据 可以自行取证或者请律师调查取证,如果相关的证据材料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均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的,要注意取证的流程、方法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二、民法典规定装修合同纠纷怎么取证 行业协

  • 一、装修没签合同应该怎么样诉讼 首先装修没签合同是可以诉讼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要双方存在建设施工合同关系,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合同关系已经实际建立。所以没有签订合同,也可以走法律程序,可以先收集证据,进行双方协商,协商不会成的话,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法院维护你的合法

  • 一、无权代理的类型是什么 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即当事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根本未获得被代理人的授权。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即代理人虽然有被代理人的授权,但其实施的代理行为,不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而是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权。其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3代理权已终止后的

  • 一、什么部门管合同有纠纷 协商、诉讼、调解、仲裁。可以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1、协商。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

  • 一、我国规定怎么计算担保合同中的保证期间 担保合同中的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遵照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 一、协议是否是当事人签字就生效 视情况而定。如果协议的当事人委托他人签订协议,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签订协议的,协议有效,如果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没有代理权、代理权终止的,签订的协议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

  • 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多久,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一般是3年,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二、装修合同纠纷判决多

  • 一、有限责任公司跟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3万,股东人数不得多于50人,规模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护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是

  • 一、金融机构合同纠纷到哪里起诉合同纠纷应向哪里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还特别对合同纠纷应向哪里提起诉讼规定了几种特殊类型的合同的管辖法院  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兑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 一、找个律师代写食堂承包合同代写怎么收,法律如何规定的 1、请律师代写合同这个费用可以与律师进行协商的,但是这个费用不得超过律师行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一般来说,如果是请律师拟定简单的合同,大概这个行业收费是在600到300元左右,如果是更加复杂一点的合同,那么收费可能要去到500

  • 一、撤销权有消灭时间吗,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撤销权有消灭时间。其消灭时间是1、行使期间一般是一年内,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2、重大误解的,是九十日内;3、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后的一年内。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

  • 一、公司破产了员工还有补偿金吗,有何规定 公司倒闭、破产时,员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满足法律规定条件时,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劳

  • 一、签合同后认购书的定金能退吗,定金可以退吗 您好!关于“签合同后认购书的定金能退吗,定金可以退吗”的回复如下认购书的定金可以退吗,有两种情况如果是购房者反悔,拒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不退还定金。如果是开发商违约,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则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当

  • 一、关于设计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 整理证据、确定法院、开庭。1、整理现有证据。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2、确定管辖法院。对于合同纠纷以及相关财产权益纠纷来讲,法院管辖可分为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

  • 一、代理人负有对被代理人保密义务吗 代理人负有对被代理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