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如何判断自然人的民事权利意志和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
关于意思表示法律效力的判断方式为真实的意思表示才是有效的。
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而实施的法律行为表示比如当事人签订的阳合同则是无效的。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二、司法解释的效力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
司法解释效力规定司法解释属有效解释,具有普遍司法效力,对案件及其案件当事人具有客观实在的拘束力。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以及最高法、最高检联合作出的解释,具体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五条
司法解释的立项,由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庭、室,审判工作中应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经研究室协调后,分别报分管副院长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认为需要作出司法解释的,由有关审判业务庭、室直接立项。司法解释立项后,送研究室备案。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 第五条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效力及相关规定"
专业分析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1
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四、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及其法律标准
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是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五、要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问题解析】
要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两方面。
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或扩张。
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取得承诺的权利。
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采用电文形式的要约,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该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听律网法律在线咨询服务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有问题可以随时在手机上咨询或电话咨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六、民事法律做法效力判断的原理
一个人的民事做法本领主要在于年纪可否到18岁,以及意思表示可否真实
七、法人独资企业的法律效力如何确定,法律规定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人独资企业是什么1、法人独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2、法人独资有限公司成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因此,法人独资企业不是国企。法人独资企业的特点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投资者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偿付企业债务。独资企业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投资者有限的个人财产、投资者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八、民事法律做法效力的分类
1、有效是指民事法律做法符合法定要件。
2、无效是指民事法律做法不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的限定。
3、可撤销或可变换,指民事做法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不完全符合法定有效要件的限定。
4、效力待定,指民事做法有效与否,取决于他人追认,经追认后有效。奏效是指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的民事做法,撤销后自始无效。无效的民事做法,自始无效。效力待定的民事做法,经追认后有效。
1、有效是指民事法律做法符合法定要件。
2、无效是指民事法律做法不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的限定。
3、可撤销或可变换,指民事做法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不完全符合法定有效要件的限定。
4、效力待定,指民事做法有效与否,取决于他人追认,经追认后有效。奏效是指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的民事做法,撤销后自始无效。无效的民事做法,自始无效。效力待定的民事做法,经追认后有效。
九、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的关系有什么区别?它们有何作用?
唐辉德先生感谢您的回答,但感到对我提问的冬季的误解感到遗憾!作为一个年过吧十的老兵,哪有什么写论文的才华和需要,只是想跟上法治建设的时代步伐,学习法律经过,法律与政策始终在我的认识上划不清界限,曾经屡次提问,如果您能简要的给我解惑,不甚感觉之至!
十、表见代理的法律效力什么是表见代理服务?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1、必须符合信赖要件。即有客观的权利外观,并能够使相对人客观事实在主观上形成该代理人不容怀疑的具有代理权的认识。它是构成表见代理的基础,也是相对人利益得以保护的前提。所谓权利外观即具有授权行为的外表或假象,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已经获得授权。授权表象理论产生于禁止翻供,即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否认别的有理智的人从他的言行中得出的合理结论。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一般认为表见代理的表现形式大致分为有授权表象的表见代理、有未越权表象的表见代理、有代理权延续表象的表见代理,具体包括行为人持有某种能证明代理权的文件,如本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被代理人以某种意思表示,声明授予行为人代理权,而事实上并未授权;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对代理权进行特别限制而未告知相对人;无权代理人与本人存在某种特殊身份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代理人权限终止后,被代理人未尽通知、公告义务。总之该“合理理由”的判断是依任何一个正常交易的人能表象自然推断出代理人具有代理权为标准。正是基于这种客观的事实而产生的信赖才能称为合理信赖,如果没有形成客观的权利外观,完全凭借主观判断得出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结论,即是误信,不能产生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
2、要符合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一定关联性的要件,代理本身是私法自治扩张的产物,是从制度上对被代理人因代理人的行为而承担责任的扩张与补充。表见代理制度本身,加重了被代理人的责任,如无限制扩张,会造成人人无安全感,使法律丧失安全性和可预测性,使被代理人在无法控制、无法预料的情况下,为无权代理人的过错承担责任。同时从被代理人的责任基础看,任何一种归责原则都不可能脱离人的行为而存在,即无行为就无责任。表见代理这种关联性除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外,通常是以本人的行为而产生授权假象,因此在本人与无权代理人没有任何牵连的情形,不应适用表见代理。另外,本人的行为虽然往往是一种过失行为,但其责任不限于过失责任,即表见代理的成立不以本人主观上存在过失为必要条件,即使本人没有过失,只要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仍构成表见代理。也就是说本人的作为、行为只要为信赖表象提供原因即可。
3、相对人须符合善意、无过失的要件。即相对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无权代理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且这种不知并非因疏忽或缺乏应有的谨慎而造成。这种过失既包括相对人未尽到审查和进一步核实义务,也包括不应当产生合理的信赖而主观上陷入一种错误的认识和判断。相对人应负有以下注意义务第一、审查义务。相对人在与自称是代理人的人进行法律行为时,应要求对方出示代理证书、介绍信、身份证明等,以了解和证实其身份、代理权限。第二、判断义务。在进行表面审查的同时,对其中缺陷应具有必要的警觉,对代理人的行为是否与职位一致,是否有不相适应的言行等进行合理判断。第三、核实义务。对于通过谨慎判断,认为可能存在瑕疵,应进一步进行核实。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效力的判断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