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为三年,但是如果其他法律有具体规定的话,就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四的要点
一.关于撤销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二.关于股东知情权。三.关于红利分配请求权。四.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五.关于股东代表诉讼。
三、"最高人民法院企业改制规定"
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1、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
2、部分改制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企业改制一般有内启动、外启动和内外启动相结合等方式。
1、内启动主要是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包括经营者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2、外启动就是通过其他所有制企业整体兼并、收购或控股参股国有企业。
3、内外启动相结合则是既有一块是引进外面优势企业的,又有一块内部职工入股。无论是内启动还是外启动,最高人民法院企业改制规定 都可以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内外部共同参股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
四、人民法院审理法律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案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以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何保护个人权益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规定”的相关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企业破产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包括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对《企业破产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若是保证人已经被裁定进入了破产程序,那么债权人有权申报其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若债务人、保证人都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则债务人、保证人可能会被债权人分别申报债权。
七、刑事诉讼法中的立案管辖规定明确区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建议撤回诉讼
《刑事诉讼法》限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三部门分别履行以下职责,做到分工合作、相互制约1、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侦查、拘捕、执行逮捕、预审。
2、检察院负责对执行法律的检察、对犯罪嫌疑人的准许逮捕、提起公诉,以及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
3、法院负责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捕、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准许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限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限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八、"最高法院申诉流程申诉的流程及"
原审人民法院对本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书、裁定书、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能够依审判监督流程再审。n《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限定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议论决定。n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n《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限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置。n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九、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什么?
依据是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看楼主也不是一般咨询者,建议仔细阅读行政诉讼法先。参考文献北京杨文战律师
十、上级法院是否可以将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法院审判?
第二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十一、"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判定人和判定组织实行登记管理的判定事项"
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就是司法局 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手中的手续当面询问律师,如果需要律师帮助,能够联系我。
十二、"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详解适用范围、适用条件、诉讼时效力的认定和保障"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为三年,但是如果其他法律有具体规定的话,就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怎么进行规定的?”相关。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咨询听律网专业律师。详细描述案件经过和维权诉求,描述越详细得到的律师回复质量越高。相关补充1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即便你这个案子过了诉讼时效,你没提,对方没提,法院是不能主动去说这个案子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事情的,也不能因为过了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你的案件或者驳回你的诉讼请求。相关补充2确认之诉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确认之诉是民事诉讼中诉的一种。当事人要求法院认定一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讼。确认之诉没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确认之诉是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改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在审理改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一审民事案件开庭时间是多久,一审开庭时间 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当事人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
一、把人叫人过去提审了,这个取保候审提审了要多久开庭 1、按法律规定,现时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取保候审提审犯罪嫌疑人。2、相关资料提审:提出犯人进行审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
一、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规定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规定是原告起诉的被告是不符合要求,或者原告不同意变更的情况,可以裁定驳回起诉,案件立案受理之后,经过审查不符合相关的起诉条件的情况,也可以裁定驳回起诉。二、再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什么,法律上的具
一、我想咨询一下家人可以替原告出庭吗 理论上家属是可以代替原告出场的,但是必须有合法的委托证明,而对于临时有事来不及委托导致无法及时到场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所以原告并不需要担心自己无法出场,导致案件无法顺利顺利,同时还可以全权委托律师办理。四、律师可以替原告出庭吗离婚案件 《民
一、交通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申请仲裁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是 《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
一、一般民事诉讼多久开庭,法院受理后多久开庭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 一、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
一、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问题回复如下 行政机关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只能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
一、当事人拒绝签收办案文书怎么办 1.对于重要案件中直接影响案件程序的合法性或案件的重要文书的送达,诸如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扣留(封存)财务通知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罚没款催缴通知书等,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办案机关可采
一、申请律师回避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避的情形有什么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担任
一、民事纠纷是不是必须经过派出所调解 1、公安派出所没有民事纠纷调解的职权(因办案中发生纠纷的,可以进行调解),不负责民事案件的调解。派出所不给调解是正确的。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在乡镇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3、任何民事纠纷,人民
一、姐姐要求和解,法院能出具和解法院调解书吗 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法院经当事人申请可以该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
一、发回重审的案件对原一审法官是否有影响 1、案件被发回重审的,对原一审法官一般是没有影响的,法官并不会因经手的案件被发回重审而受到处罚。2、《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
一、劳动合同解除纠纷诉讼时效多久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 劳动争议的时效现在是六个月,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今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后是一年,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可以中断或中止,追索劳动报酬无时间限制。关于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您可以参考
一、公诉科由谁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专业分析1、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不起诉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决定。2、我国对不起诉适用的程序包括(一)审查。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
一、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⒈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⒉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⒊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⒋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
一、上级法院是否可对下级法院的裁定予以撤销 1、上级法院在发现该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予以裁定撤销,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
一、起诉后多久才能开庭,法院起诉多久开庭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你好,现在就关于起诉法院多久开庭问题回答如下: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保全可以财产保全吗? 在某些民事诉讼的基础上,有些读者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有一些模糊,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保全可以财产保全吗?有关规定,一定的条件限制,是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那么具体的相关来,通过下面的文章了解一下。二、刑事可以扣押民事保全的财产吗 刑事
一、行政复议的步骤及程序是什么? 您好!关于“行政复议的步骤及程序是什么?”的回复如下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一、申请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
一、上诉到中院多久下传票2023年 大概两个月左右,二审法院就会送达开庭传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