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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来源:法否网 2025-07-31 04:44:34 1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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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当今社会,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一般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利大于弊的,它可以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呢?一般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等。下面小编为大家做个具体介绍。

二、工伤赔偿项目劳动合同法中的工伤保险制度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

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工伤赔偿的各个方面,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

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 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六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条
[4]《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七条
[4]《工伤保险条例》 第八条
[5]《工伤保险条例》 第九条

五、工伤赔偿中的单位承担的项目包括哪些,法律上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

4、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

60%。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工伤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需要赔偿以下项目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七、劳动合同法中工伤赔偿项目工伤补助金、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法律分析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为(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三)交通费、食宿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四)康复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六)停工留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律师提示以上对“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有哪一些项目”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问题没有解决,您可以点击咨询链接发布问题,选择一对一咨询服务,我们将安排专业律师为您定制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没有劳动合同能要求工伤赔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的规定,没有劳动合同能要求工伤赔偿。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相关补充2工伤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有什么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为(一)医疗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八、劳动合同法中的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赔偿包括(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三)交通费、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五)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六)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七)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1条

九、《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的项目有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十、临时工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申请工伤的赔偿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年龄、是否有被扶养人、地区等计算。。

十一、未签劳动合同工伤赔偿项目

一般工伤(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交通食宿费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四)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五)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六)护理费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七)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不仅需要赔偿工伤的员工还需要支付二倍的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在工伤期间的薪资是不变的需要并且在受伤住院的医正常支付的,在这期间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的借口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2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4条

十二、《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包括哪些?

按工伤保险条例限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本领判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意外发生的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工人或者其近亲属在2年内提议认定申请。需提交手续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手续、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本领的,应当申请劳动本领判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提议申请;

3、分别的伤残等级,得到的赔偿是不相同的。主要的赔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一次性就业补贴金、一次性医疗补贴金、停工留薪期薪水、伙食补贴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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