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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环境的主要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9-04 10:53:39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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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环境的主要是什么?
行政环境的主要是什么?

一、行政环境的特点

1、复杂性;约束性;特殊性;不稳定性等。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宪法,制定本法。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

二、行政环境的特点有哪些?

1、行政环境的特点一般包括有复杂性;约束性;特殊性;不稳定性等。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三、环境行政责任的主体和构成要素环境行政的责任主体和组成要素

1.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有关“过错”的概念,在我国,无论是行政法学还是民事法学均借用刑事法学的定义。就过错而言,又有故意与过失两种情形。故意属于明知不能为而为之,在实践中如破坏环境与资源的行为,界定起来容易的多;而过失则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导致的行为,实践中确定起来很难,具体到环境违法行为人上则难上加难,这是由环境损害的滞后性造成的。在确定过失的标准上,有学者归纳为主观标准、客观标准及主客观结合标准,多数学者认为注意义务(体现在法律、规章或操作规程、技术规范中)应为确定过失的重要依据。可以看出,过错是环境行政责任构成的必要条件之一。

2.行为人的违法行为
环境行为的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了环境法律禁}卜的行为或违反了环境法律规定的义务。学者一致认为环境行为的违法行为是构成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要件之
一,即无违法行为,则不构成环境行政责任。有关环境违法行为,我国《环境保护法》第35-39条及第44条有具体规定“。法学界就有关”违法“的涵义有”主观违法说“与”客观违法说“前者侧重于行为本身,即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卜哇规范为违法,反之则不违法;后者侧重于行为效力,即行为虽然未”主观违法“,但其侵犯了应受或已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也构成违法,这体现了法的目的、作用及其所追求的价值,对此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有关款项采用此说。

3.行为的危害后果
行为的危害后果是否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条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环境保护法》第35-37条规定未将危害后果作为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条件,而第38条规定就将危害后果作为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条件之
一,且责任的大小随后果的严重性而加大。鉴于此,有学者将行为的危害后果称为构成环境行政责任的”选择性要件“不无道理。

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既然危害后果并不是构成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相应的因果关系自然地成了”选择性条件“。即使法律要求有危害后果,其因果关系的确定也仅仅是一种直接的因果证明,即违法行为是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直接原因。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环境保护法》 第44条
[1]《环境保护法》 第41条
[1]《环境保护法》 第38条规定就将危害后果作为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条

四、行政环境的特点是多方面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

1、行政环境的特点一般包括有复杂性;约束性;特殊性;不稳定性等。《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六、"行政强制执行环境影响下的执行机制"

环境法律《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环境行政执法部门有权对违法单位和个人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责令停业关闭、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处罚决定。依照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环境行政执法主体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前提下,可以采取某些强制性行政措施。如《水污染防治法》第17条规定在生活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环保部门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减少或者停止排放污染物。《在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法律也有类似的规定。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果认为上述强制措施不当,也可以申请复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水污染防治法》 第17条

七、行政执行的三大环节哪些环节最重要?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执行本身包括的主要环节有执行的准备、执行的实施、执行的监控。(一)执行的准备1、计划准备。为了保证行政执行全过程的顺利进行,必须事先制定一个明确的、具有可行性的执行计划,以便执行过程能有条不紊地推进。

2、法规准备。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行政执行也不例外,应该在实施执行任务前做好充分的法规准备,使行政执行有法理上的依据。

3、组织准备。这是指为执行上级的决策、政策,任务的要求,在机关内集合相关人员组成一定的执行小组,作为具体实施行政执行任务的主体。

4、物财准备。行政执行的顺利实施还需要准备相关的物质条件和适当的资金资源,以满足行政执行的要求。

5、技术准备。现代行政既是专业行政,更是技术行政,应该预先为行政执行任务配备适当的技术人员,帮助行政执行任务迅速有效地完成。(二)执行的实施1、执行的动员。指领导机关和领导者组织者在组织内部,就上级决策、政策的和意义,对组织成员进行的宣传动员,使之理解执行的重要价值。

2、执行的沟通。指系统为获得期望的执行效果,在内部部门和人员之间以及与外部环境之间,凭借一定方式交流相关执行信息,以谋求执行体系和谐有效运转、执行过程顺利进行的管理手段。

3、执行的协调。

八、法定代表人承当法律责任的常见情境

我国《民法通则》

49条法则“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当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不妨予以行政处分、罚款,组成犯科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一)超出注册机关核准注册的筹备领域处置非法筹备的;(二)向注册机关、税务机关遮盖切实环境、故弄玄虚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资产躲避债权的;(四)收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私自处理资产的;(五)转换、终止时不及时请求解决注册和公告,使利害关联人遭遇宏大失掉的;(六)处置法律压抑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度利益或许社会公共利益的。”

九、政府修路占用农民土地,国家将采取哪些补偿措施?

依据政府的赔偿准则赔偿

十、家庭工厂污染严重需缴纳环保税,相关规定有哪些?

你好,为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制度的平稳转移,环境保护税以现行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费标准作为税额下限。同时,按照税收法定原则,为避免地方裁量权过大,对环境保护税设定了税额上限,为最低税额标准的10倍,即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1.

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1.4元至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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