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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权转让需要哪些条件(原文在)

来源:法否网 2025-10-30 04:03:10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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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权转让需要哪些条件(原文在)
专利申请权转让需要哪些条件(原文在)

一、专利转让法规及条件

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 此条款还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于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使原权利人的一切权利都归受让方 所有,因此转让专利申请权时应慎重考虑,特别是涉及到国家和社会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 向专利局登记,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审查、批准、接受等流程。

1、应签订转让合同。

2、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3、到相关部门进行转让登记。

三、专利申请授予条件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尽管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公开,但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专利申请的,仍然具有新颖性。
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的。
(二)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例如,申请专利的发明解决了人们渴望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的技术难题;申请专利的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申请专利的发明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申请专利的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一项发明专利是否具有创造性,前提是该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
(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乏技术手段,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违背自然规律,或利用独一无二自然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方案,则不具有实用性。
再来说说外观专利
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和美观性。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与申请日前已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二)美观性
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用在产品上时能使人产生一种美感,增加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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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是否可以同时转让?

【问题解析】
可以将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都进行转让。相关法律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并且中国专利权人与外国受让人订立转让协议的,还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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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

五、"专利申请权能否转让给别人,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利的申请权是可以转让给别人的。当事人如果是发明了一项专利,但是由于其他原因想要把申请权转让给别人,是可以和别人进行协商了之后让别人进行申请的,但是别人一旦申请了该专利权,后续的专利所有收益和授权都是属于申请方的。

六、专利申请权转让协议

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在专利网站上进行转让,也可以委托专利中介机构,甚至还可以自己寻找相关的企业等方式。第二步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这是专利转让流程关键一步。只有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取得一致的意见之后才能有效地开展之后的转让相关工作。在转让合同中,对于双方的利益都应该有明确地文字。第三步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应该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形式进行填写,这样就可以缩短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文件的时间,加快审核的速度。以上是什么?是专利申请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七、知识-专利申请权转让需要满足的法律规定和手续

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未签订书面形式或未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八、"如何在切实保护专利申请人应有的权利前提下出让专利申请权?"

专利法中规定如有恶意披露的情形专利视为未丧失新颖性.所以你还可以去申请专利权.同时专利法还有临时保护,你在得到专利权后可以追究对方责任.

九、实用新型专利能否放弃发明专利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包括受理、初步审查阶段、公布、实审以及授权5个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3个阶段。  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要求,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予以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开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不能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组织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限定交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流程处置。  在初审时要对申请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可否隶属《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可否明显短缺技术不能构成技术方案,可否短缺单一性,申请文件可否齐备及格式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决裂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限定的时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技术方案或者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借口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无提议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流程。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流程。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量机处置、排版印刷,大体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得到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议实质审查请求并已奏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流程。如果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议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奏效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限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要求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限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屡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交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借口的,将按限定进入授权流程。  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借口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事项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解决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解决登记手续并交纳限定的花费,按期解决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限定解决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获到专利权的权利。

十、专利转让委托方是否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一)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的申请权。 技术开发合同(二)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 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三)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

十一、公司同事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方可否优先受让?

(一)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的申请权。 技术开发合同(二)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 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三)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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