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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

来源:法否网 2025-02-23 03:13:57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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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
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

一、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为准,说明书与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达请求保护的范围。因此在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首先是以权利要求书的为准,这里“为准”是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特征参数实质为必要,并在此前提下,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这里的解释是为了整体把握权利要求书的要求,而不是当对权利要求书中的某一技术参数和特征含糊时的参考。当然也不是说这种解释可以超越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说明书和附图的理解,扩大到专利权人所期望达到的范围,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解释为,应以权利要求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所谓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技术特征的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的特征。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59条

二、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

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为准,说明书与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达请求保护的范围。因此在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首先是以权利要求书的为准,这里“为准”是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特征参数实质为必要,并在此前提下,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这里的解释是为了整体把握权利要求书的要求,而不是当对权利要求书中的某一技术参数和特征含糊时的参考。当然也不是说这种解释可以超越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说明书和附图的理解,扩大到专利权人所期望达到的范围,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解释为,应以权利要求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所谓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技术特征的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的特征。

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59条

三、发明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

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为准,说明书与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达请求保护的范围。因此在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首先是以权利要求书的为准,这里“为准”是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特征参数实质为必要,并在此前提下,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这里的解释是为了整体把握权利要求书的要求,而不是当对权利要求书中的某一技术参数和特征含糊时的参考。当然也不是说这种解释可以超越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说明书和附图的理解,扩大到专利权人所期望达到的范围,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解释为,应以权利要求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所谓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技术特征的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的特征。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59条

四、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

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如下(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为准,说明书与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达请求保护的范围。因此在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首先是以权利要求书的为准,这里“为准”是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特征参数实质为必要,并在此前提下,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这里的解释是为了整体把握权利要求书的要求,而不是当对权利要求书中的某一技术参数和特征含糊时的参考。  当然也不是说这种解释可以超越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说明书和附图的理解,扩大到专利权人所期望达到的范围,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解释为,应以权利要求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所谓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技术特征的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的特征。  (二)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我国《专利法》第2条第4款还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保护范围以适应于工业应用的产品为前提,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是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是色彩、图案、形状的结合,并且这种产品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与色彩的结合应富有美感。因此,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的标准有很大的主观性。产品的图片或照片本身并不能完全反映产品本身,人的视觉反映与产品的客观表现是存在差异的,尤其是彩色照片的还原效果也不能尽善尽美,何况形状是由点、线、面组成的整体,不同的视角有不同的效果,色彩更是如此。因此人们对以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的外观设计的认定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我们认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扩及到相似的外观设计。

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59条
[1]《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20条
[1]《专利法》 第59条
[1]《专利法》 第2条

五、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

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为准,说明书与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达请求保护的范围。因此在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首先是以权利要求书的为准,这里“为准”是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特征参数实质为必要,并在此前提下,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这里的解释是为了整体把握权利要求书的要求,而不是当对权利要求书中的某一技术参数和特征含糊时的参考。当然也不是说这种解释可以超越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说明书和附图的理解,扩大到专利权人所期望达到的范围,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解释为,应以权利要求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所谓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技术特征的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的特征。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59条

六、专利权保护范围是指专利说明书中所描述的使用范围吗?

权利要求书所载明的技术特征组成才是专利保护范围,说明书以及附图、以及附图可以帮助理解权利要求书。

七、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和期限

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和期限  实施细则第二条中,对发明作了如下的定义“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一般来说,专利中所说的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形成解决某种问题的技术方案,它不要求有成形的产品或者实际应用,但必须具有实用性,也就是说,你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实现你的发明目的。  在这个前提下,保护的范围相当宽,一般来说,我们只指出发明专利不保护的范围,其它的,只要是属於专利法的技术方案,就可以认为是在发明的范围之中。  不授予的申请,除了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以外,主要是指专利法第25条的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可见,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是很广的,相比来说,对於产品的配方、工艺、方法、用途,以及材料替换、系统、部分医疗器具、不涉及产品的线路设计等等都不予保护,而所有这些都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保护。  发明专利保护的期限,从申请日起算,只要你按时缴纳年费,可以达二十年而实用新型保护期限是10年,因此,对於一个生存周期较长的发明创造来讲,申请发明专利可以获得比实用新型专利长得多的保护时间。

八、专利保护范围以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为标准。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九、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和B是否构成侵权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联盟所提议的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保护时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rn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要求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rn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之前无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无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无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向专利局提议申请并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中。rn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之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创造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rn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十、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哪些为准?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律师提示以上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哪些为准?”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您的心中还有疑惑,请点击咨询按钮并简单描述您的法律问题,以便律师了解情况,给出针对性建议。相关补充1专利局受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条件有什么专利局受理申请的情况有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不属于相关补充2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根本区别是什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根本区别

1、保护不同实用新型专利只与产品的形状、构造有关,在保护范围上比发明专利更窄。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都是从申请日算起的。

2、进步不同在专利的创造性审查过程中,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要低,因此,有人把实用新型专利称为“小发明”或者“小专利”。

3、审批程序不同《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规定了比发明专利简化的审批程序,对实用新型只进行初步审查,而对发明专利除了初步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

4、审查的周期不一样实用新型专利一般6个月左右能够拿到专利证书,发明专利一般一年半左右拿到专利证书,因为发明专利的技术领域更广,不同技术领域的审查周期差别较大,有的技术领域可能需要2-3年,甚至更久。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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