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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作为担保的条件是什么不动产作为抵押的条件是什

来源:法否网 2025-10-05 17:03:25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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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作为担保的条件是什么不动产作为抵押的条件是什
不动产作为担保的条件是什么不动产作为抵押的条件是什

一、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条件

一般主要有2种方式如果你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申请贷款的方法有2种一是利用你亲人朋友的名义贷款;或者用你的房产做抵押贷款获取贷款;如果你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的话,那么你可以申请个人信用贷款(无抵押无担保)。一般这种贷款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条件是你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每月工资打卡(或者你的银行账户每月有存款存入)即可,可以贷到你的月收入的5-

10倍,如果是公务员性质的工作可以贷更多。

二、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

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初审、审核材料、复审、终审等,在办理不动产担保物抵押时,需要严格按照上述程序来进行相关情况的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三、以下的“不动产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①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②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我国《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

1、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

2、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3、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4、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5、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

6、来自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

7、未取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
③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然后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
④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四、不动产作为抵押担保合同管辖

可以搜集对方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出轨双方已领领取结婚证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出轨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五、成为担保人的资格和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成为担保人的条件

1、保证人应当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法律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保证人应当是合法的合格的保证主体。包括法律允许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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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六、"不动产抵押权成立的条件"

关于不动产抵押权成立的条件包括

1、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我国《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
A、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
B、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C、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D、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E、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
F、来自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
G、未取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
③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然后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
④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注意不动产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权不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七、不动产债权计划抵押担保的基本要求。

不动产抵押设立要件主要包括①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②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我国《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A、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B、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C、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D、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E、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F、来自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G、未取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③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然后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④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注意不动产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权不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八、不动产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①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②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我国《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

1、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

2、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3、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4、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5、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

6、来自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

7、未取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③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然后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④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二、担保抵押注意事项有哪些?

1 、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特别注意抵押财产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则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签字同意,以确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规定对外担保需要经股东会决议或特别决议,则要让公司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以免其他股东对抵押的效力提出质疑;

3、应为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受益人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存,防止抵押财产意外毁损而蒙受损失;

4 、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

5、约定抵押权人处分抵押财产的方式及抵押人的协助义务,以及注销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应予协助的义务;

6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要明确;

7 、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实,绝大多数普通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可以接触到不动产担保的,最常见的就是房贷,房贷就是把自己所购买的这套房子作为担保抵押给了银行的。当然在不动产担保的过程中,当事人也都会对不动产的主体资格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的。

九、以不动产作担保的条件

不动产约定担保可以,但是需要按照物权法定主义原则来考察抵押担保期限,不难发现,《担保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的规定对抵押权效力存续期限作了明确规定。依此规定,只要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才消灭。抵押担保的债权因清偿、提存、抵销、免 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灭时,抵押权随之消灭。抵押权除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外,依担保法规定,还可因抵押权实现、抵押物灭失、抵押合同解除、抵押物转让价款提存而消灭。换言之,只要债权尚未消灭、抵押物尚未灭失等法律规定的抵押权效力终止情形尚未出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后始终存在,而不依当事人的意思为转移。如当事人排除担保法第五十二条的适用,另行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或者登记机关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擅自设 定抵押担保续展期限,都违背了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应认定无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担保法》 第五十二条
[2]《担保法》 第五十二条

十一、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

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

1-2个工作日);

9、 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并签署复审意见。 不符合条件,退回, 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

1-2个工作日)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并签署终审意见。综上所述,在买卖不破租赁关系中,不动产抵押的时间先后顺序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当然承租人在租用房子的时候也是有必要调查一下这套房子的,不然的话,很多时候,承租人也有可能因为房东自身的债务债权纠纷,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十二、诉讼保全担保不动产的规定是什么保护当事人利益和保护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

诉讼保全担保不动产的规定是在法院进行案件的具体审理的时候,如果其中一方的当事人存在着转移,具体的财产的情况之下,那么就可以申请一个诉讼保全,在诉讼保全完成之后是可以进行一个解除的。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法院应对保全错误负赔偿责任。所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包括申请财产保全担保和解除财产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实质上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行为,因而具有不同于一般担保的法律特征。财产保全担保的制度价值在于追求程序正义和维护实体公正,并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中国现行的财产保全担保制度有待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担保人提交人民法院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担保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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