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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

来源:法否网 2025-10-30 23:49:14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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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如何处理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如何维权?"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由于肇事者自身经济条件问题,存在车祸致人死亡无力赔偿 ,受害方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院判决书下来后,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二、交通事故致死赔偿肇事者无力赔偿,如何解决?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如果肇事车辆有买保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有商业险,在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没有商业险的,要求肇事方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交强险合同条款肇事车辆承保险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三、法院是否会执行交通事故致死赔偿中的安置房?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无力赔偿,会执行安置房《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四、"事故致人死亡后车主无力赔偿怎么办?"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一,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二,肇事车辆毕竟是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工具,如果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会影响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时,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车辆的,可责令肇事方提供担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担保后,方可对肇事车辆予以放行。第三,受害人向提讼以后,应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肇事车辆的情况和去向,以及财产保全的情况。对肇事车辆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时办理肇事车辆的移交手续。第四,对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要妥善保管,有关收费要合理。目前,交警部门扣留的肇事车辆或违章车辆都停放在社会开办的停车场内,停车费较高。《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二)申请保全措施的,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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