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担保公司用房产证经第三方签字担保抵押贷款,过期还不上款,担保公司有权卖房吗
有权,但一般不会一开始就选择拍卖。
申请展期,如果只是暂时性的还不上款,借款人可以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申请展期,提供必要的资料,情况属实并经贷款机构核查后,还是可以争取到一定宽限的展期。
合理筹措款项,在无法实现正常还款时,为避免个人信用受到影响,建议尽量筹措款项进行还款,可以通过朋友帮忙、家人帮忙的形式借到一部分款项,弥补还款的差额,并且应当做好借款约定。
抵押物拍卖,相信这是所有人都不想选择的方式,毕竟抵押物是房屋,但是如果出现还款数额巨大,无力偿还的情况,可以让贷款机构进行抵押物拍卖,所得价款将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如有剩余款项,则会返还给借款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二、"公积金贷款买房时,担保公司担保房产证无抵押,如今可以过户给别人,继续还款吗?"
房子有公积金贷款是可以卖的,但是出卖前首先要确定是否有房产证。
二手市场交易都是以房产证为主的,只有有了房产证才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如果没有房产证就说明没有产权,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相应也就不能进行房屋买卖了。贷款没还完的房子本质上仍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进行上市交易的。
三、公积金贷款买房担保公司担保,房子未抵押,现在可以过户给别人,自己继续还款吗?
这个当然是不行的,因为住房公积金是你自己和单位共同缴纳,用以你自己购房、修缮等时可以申请提取,如果你自己买房就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取还贷款,但是别人买就不行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四、"买房贷款中,担保人是否可以提供没有还清的房贷担保?"
1、贷款未还清不可以做担保人,担保人应当具有承担担保责任的能力,如果当事人贷款还未还清说明其没有足够的偿还贷款的能力,不能为他人提供担保,成为担保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五、"担保公司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吗?担保抵押贷款安全吗?"
抵押权的期限不应由当事人约定
首先抵押权是一种它物权,它的担保性就决定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与主债权不可分的,如果 当事人可以约定抵押期限,那么就意味着抵押权的担保功能同时受到了当事人尤其是债务人的制约。
抵押担保的信用取决于抵押物的价值维系,若允许当事人约定抵押期限以限制抵押权的效力,将直接降低抵押担保的信用。其次,在担保实践中,抵押期间的设立,不利于债权的保护,加大了抵押 成本。如果承认抵押期间,尤其是登记机关登记的抵押期间,可以消灭抵押权的话,因期间届满而 抵押权消灭,将致使债权得不到有效的担保。由于有登记机关强制性登记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担保人就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办理续登,续登又需要交纳登记费用,甚至需要重新进行担保物的评估,支付评估费,担保成本显著加大。同时,抵押期间的设立,将为抵押人和债务人恶意对抗抵押权人 对抵押物行使权利提供了有利的空间。长此以往,将不利于担保市场的发展,也进一步导致债权风 险的增加。
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 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约定抵押期限的效力,毕 竟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方为有效。
抵押合同需要约定抵押期限吗?
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这是因为抵押权人对担保物取得了担保物权,也就是说,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基于物权永久性的特点和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的性质,规定,抵押权 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抵押人就要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不存在了,抵押权也随之消灭,抵押人也不再承担担保的责任了。 因此,在抵押合同中不需要订立抵押担保的期限。那么当事人可否自愿约定抵押期限呢?不可以。因为法律关于时效的规定都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不能自行约定,这如同诉讼时效期 限、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一样,当事人既不能约定比法定期限长,也不能比法定期限短。
六、担保公司是否有权利起诉担保人?
首先要确定您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方可要求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现在,债务人被,其以房产还债。既然债权人没有连同您一起,可能债权人认为该房产已足以还债,或者您为一般保证人(此在现实生活中不常见)。在判决之后,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则您可能还是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此时也只能看您的保证合同何时签订以及保证期限如何约定的以确定您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希望能回答您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七、"担保人免责如何确保被担保人仍能获得贷款"
给别人银行贷款做的担保,需承担担保连带责任,无法免责。①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②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③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④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八、担保人是否有担保期限和借款人是否有还款义务?
你好,首先看你们是否约定了担保期限,有担保期限的,到期即不用还,如果没有约定的,则系借款到期后六个月,过了六个月即不用还
九、担保人如何应对同事换不上贷款?
一般按揭贷款风险并不大,如果对方无力还贷,银行可以起诉拍卖房产,如果拍卖房产不足偿还,那就由担保人偿还。建议注意担保合同里约定,要明确约定做一般担保人。
十、"如何识别房产担保贷款过期后的责任?"
超过担保期限可以不承担责任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担保公司抵押房产贷款过期还不上款担保公司有权卖房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担保人连带责任期限多久,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担保人连带责任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
一、私人抵押贷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1、抵押贷款。即指借款人向银行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信贷抵押的贷款方式。2、信用贷款。即银行仅凭对借款人资信的信任而发放的贷款,借款人无须向银行提供抵押物。3、担保贷款。即以担保人的信用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4、贴现贷款。即指借款人在急需资金时,以未到
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当作担保人,有信用卡催交记录,担保人征信会受影响吗 征信影响方面1、会降低借款人的贷款金额。2、不给借款人优惠利率或使贷款利率上浮。3、如果有多次的信用不良记录,会直接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4、对招聘求职、租房子甚至签证出国多个领域都有影响。5、征信差会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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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2023年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5、以禁
一、担保人不起诉债务人,担保人有权利提前起诉债务人吗 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应当通过采取书面形式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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