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人追索权的期限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有。追偿权是有时效的,一般时效为3年。担保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3年内。担保人在行使追偿权一般是在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之日起3年内行使,同时受主债务的诉讼时效的限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六百九十四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四条
二、担保人追索权的期限
有。追偿权是有时效的,一般时效为3年。担保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3年内。担保人在行使追偿权一般是在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之日起3年内行使,同时受主债务的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法定保管期间未定,保管人是否有任意解除权
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也自解除之时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九条,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九条
五、公安机关侦查的期限和程序。
公安局立案侦查无时限,如果对犯罪嫌疑人关押是有时限的。rn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限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限定延长时限期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准许或者决定,能够再延长二个月。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2]《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六、保险公司保单是否有效?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无效。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保险单的签发,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保险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签发保险单,保险人也应负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出立保险单为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保险单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
七、监护人是否有继承权?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护人没有继承权 监护人的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旅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八、在审查起诉期间公安侦查权还能保留吗?
审查起诉期间公安就没有侦查权了,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或者法院审理期间, 如果发现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第38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的,也可以重新立案侦查。 对于审查起诉过程中,如果需要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第38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382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引用法规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第384条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第380条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第3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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