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施农用地建房是否属于违建?
设施农用地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属于违建。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和农业附属设施用房不属于违建,多但是用于个人利益,改变用途的属于违建。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二、设施农用地建房是否属于违建?
设施农用地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属于违建。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和农业附属设施用房不属于违建,多但是用于个人利益,改变用途的属于违建。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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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三、农用地建房被认定为违建需拆除但有两种情况不能认定
农业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
也就是说,在农业用地上也是不能搭建房屋的,那么在农业用地上搭建的房屋就必须要按照违法建筑的形式进行拆除吗?其实并不是这样,至少有两种类型的房屋是不可以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予以拆除的。
农业用地的基本定义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也就是说,农业用地中包括不能建造房屋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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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管理法》 第4条
四、在农业用地上建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问题解析】1、在工业用地上建厂房的,如果工业用地的性质属于集体土地,那么就算违建。
2、如果工业用地的性质是国有土地,且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了相应的审批手续,那么就不算违建。
违法建设,是指在规划区范围以外建设,未经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一般来说,凡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各种建设活动,都称为违法建设。
违建有如下处理方式
1正常拆除违建,无法享受正常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设备搬迁、员工安置补偿等补贴,企业能做的就是在拆除过程中保护好自己的其他合法财产权利,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2进行申诉,按流程补交相关资料和证件,并按照法律规定和要求缴纳相应罚款。
违法建筑包括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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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1]《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五、农民在坡地上盖房子是否属于违建?
农村土地归集体或国家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同时,建房前要通过村委会向国土部门申批宅基地,并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取得建房许可手续后,方可进行建房。如果没有依法进行申批,属不合法的。具体到农村现实情况,相关管理部门对此可能管理松懈一点。但个人不遵循本村规划,不依法申批,私自在农业用地进行建设,则属严重违法行为,其建筑物属违建建设!
六、农民在自家耕地上盖房子属于违章建筑吗?
强制拆迁不可能是文明的,势必导致野蛮手段,野蛮拆迁往往诉诸暴力,因此强制拆迁可能会带来,因而触犯《刑法》的强制性规定。我国《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275条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63条规定“一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若拆迁工作人员不遵守国家的法律,采取野蛮的手段对拆迁房屋、拆迁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损毁,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进行人身侵害,均有可能触犯上述刑法罪名的规定,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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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226条
[2]《刑法》 第245条
[3]《刑法》 第275条
[4]《刑法》 第263条
八、在承包土地上建造护林房是否属于违法建筑?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承包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较为严重。承包方出于自己的私利,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进行掠夺性或毁灭性经营,是严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对此,作为土地承包经营的发包方即村委会,是否有权就此收回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以维护集体利益这是实务中颇为棘手的一个问题。若因此收回其承包地,势必就剥夺了其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利,也使其失去了生活的依托,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所以,村委会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和发包方,应时刻对发包出去的土地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管,不能让土地承包经营人擅自、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从而有效维护集体利益。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合同的监管力度,及时制止违法合同和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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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施农用地建房属于违建么 设施农用地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属于违建。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和农业附属设施用房不属于违建,多但是用于个人利益,改变用途的属于违建。【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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