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欠款纠纷的处理方法"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一般都会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被欠款人为尽快能够拿到工程款,往往会做出较大的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少亏本的情况下,都可以达成协议,但即便这样,欠款人也不一定会领情,多数情况下,欠款人希望达到的目的是能不给就不给、能拖就拖。因此,实践中,协商解决有时无法起到作用。
2、找追债公司帮助在欠款人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情况下,部分被欠款人选择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来协助要回工程欠款。在实践中,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本身追债公司的合法性就存在一定的问题。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追债公司一直游离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在追债公司本身存在合法性问题的前提下,其从事的追债行为,很难保证其完全合法。部分被欠款人通过这种方式,追回了全部或者部分工程欠款,但也有的不仅没有追回工程欠款,反而因追债公司的违法行为而导致牢狱之灾。因此,找追债公司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利用好了,那么会很快的追回工程欠款;如果利用不好,反而将自己割伤。追债公司在追债过程中,可能会通过以下方法,
1、心理施压法,即追债公司想办法搞到欠款人的电话、住处,然后时常打电话“问候”或不时登门“拜访”欠款人,让欠款人感到心理压力;
2、粘着不放法,即追债公司粘着欠款人不放,不管欠款人走到什么地方,都坚决跟着,直至还款为止;
3、贴身跟踪法,此法与粘着不放法基本一致,但性质不同,前者是公开的跟踪,后者则存在一定的隐蔽性,更能让欠款人感到心理压力;
4、七寸打击法,即追债公司通过对欠款人的背景进行调查,包括社会关系、有无偿还能力,然后通过走访、调查相关人员,寻找欠债者的弱点,找到弱点后,对症下药。以上四种方法,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违法的地方,涉嫌侵犯了他人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权利,因此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追债公司的行为情节把握不准,达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那么则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如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等。若追债公司行为构成了犯罪,那么被欠款人作为追债公司的委托人,在刑事案件中则是主谋,也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主犯还要从重处罚。
3、法律途径所谓法律途径,无非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方法安全可靠,但如果欠款人是小企业,特别是在个人借用或挂靠资质的情况下,由于经济实力有限,一般不愿意选择此法,一方面原因是通过诉讼方式太复杂,而且时间拖的非常久;另一方面,法院判决之后,如果欠款人仍然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则还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要以来时间拖的会更久,这就为欠款人逃债、转移财产的争得了时间。如果欠款人是有资质的企业,有一定的经济风险承受能力,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欠款。一些欠款人在为了将欠款及时追回,又不想通过的诉讼方式时,则会选择非诉的方式来追讨欠款。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二、关于拖欠工程款纠纷需要哪些证据,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1、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
3、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三、"如何处理工程欠款已过诉讼时效?"
工程欠款已过诉讼时效,只是丧失了运用法律保护的权利。实体债权债务并没有消失,还可以与对方协商,看能不能支付或部分支付工程欠款。搜集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如查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则支持债权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四、工程欠款纠纷的处理方法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避免施工方拖欠工程款,出现工程欠款纠纷怎么办?为有效避免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清理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提升建筑企业资质。一些作风而又握有工程进度审批权的建设单位领导,为了,往往会在工程款拨付这一环节借故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施工单位被迫对其做工作,打点疏通,已形成行业风气。(二)增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一些建设单位严格履约、依法办事的习惯还很差,在工程建设中不管有无正当理由,总要借故将工程款拖上三月半载,不能严格按工程进度付款,发包时订立的合同中的付款条件几成空文,拖欠工程款现象大行其道,习以为常。(三)加强建筑行业管理秩序。建筑企业属于劳务密集型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低,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建设单位趁机对等对待施工企业。“垫资”已经成为建设单位降低资金成本、转嫁经营风险、榨取施工企业利润的常见途径和手段,“垫资”已经成为众多施工企业承揽项目的先决条件和难以回避的陷阱,一旦项目开发失误,施工企业将血本无归。二、出现工程欠款纠纷怎么办?为了有效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民生稳定和社会繁荣,出现工程欠款纠纷后要做好以下几方面(一)用连带责任制度对农民工工资给予特殊保护。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拖欠工程款派生的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而且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往往因为工程转包或不规范分包使问题更加复杂。法律规定,违法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被确认无效,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已全面实际履行合同并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人民应当支持。实际施工人以分包人、转包人和发包人为共同被告的,请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予以支持。五、工程款被拖欠处理被恶意拖欠如何处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是交涉、要回要及时。交涉、要回的方法很多,口头的、书面的都可以,尤其是在通信、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及时交涉、要回,就有机会早日解决问题,就能减少施工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而且还有利于继续履行合同二是收集证据要及时。及时收集证据有三方面的意义首先是能够保全证据,有些证据如施工中隐蔽工程验收中的用材、质量问题等,错过了机会就有可能难以获得该方面的证据。其次是便于分析案情和作出判断,律师分析判断案情是否准确,与手中掌握的证据材料是密不可分的,因而越早掌握证据就越具主动性最后是有利于及时采取何种对策或者措施,解决拖欠工程款纠纷的过程漫长而复杂,及时采取对策或措施就能赢得战机,而要及时措施必须以及时取得证据为前提。三是申请支付令或者提出(包括申请仲裁,下同)要及时,在吃透案情、掌握证据,但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律师就要果断地代理施工企业及时申请支付令或者提出,否则就是贻误战机,尤其是对那些资信情况不良的建设单位而言。六、无合同工程款纠纷处理方法
【法律分析】当遇到合同纠纷时,可先向有关事业单位进行调解,如对方拒绝调解,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或监管站进行投诉,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顺,或者是调解存在争议,就应该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欠款纠纷怎么处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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