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标准面部工伤的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二、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补偿标准,劳动鉴定标准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您好!你咨询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疗保险待遇(一)医疗费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伙食补助费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三)食宿交通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赔付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那么这就是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了。
七、工伤赔偿标准工薪族工伤前应了解的六个标准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二级赔偿项目包括1,医药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本人工资)
3,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85%,领取到退休,之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4,停工留薪工资(12个月本人工资)
5,住院护理费6,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
7,辅助器具费(义肢、假眼、轮椅等)
8,交通费9,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一天)
10,劳动能力鉴定费11,工伤康复治疗费等。因医药费不同、年龄不同、个人工资水平不同、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不同,最终赔偿数额均不一样。据本人处理案件经验,以安徽合肥为例,30岁左右员工工伤二级伤残预计万元(不含医药费)。
八、图解工伤赔偿标准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六)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七)护理费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2条。(八)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2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2条
九、工伤意外伤害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中常见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首先,在工伤赔偿中,企业赔偿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即职工发生工伤,除非是由于职工自杀或自残行为造成,其他则不论职工是否有过错,企业均应对职工在工伤中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以,一旦企业发生工伤,与职工搞好协调关系有利于将来与职工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尽量避免与职工关系搞僵后在今后赔偿中多费口舌。因为职工遭遇工伤后,身体和精神均会有不同程度的伤害,在与企业协商赔偿过程中,多少会带着一点情绪,如企业在发生工伤后做好职工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以后与其商量赔偿事宜时他们就不会狮子大开口,我们企业也较容易在双方让步的基础上与之一次性解决,不会留后遗症!
十、工伤赔偿标准中的一级工伤标准。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一、重庆工伤赔偿标准,工伤生活费标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1.工伤不存在生活费之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未经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2.如果工伤职工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经确认需要护理的,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以你们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为标准,按50%
40%
30%从工伤基金领取护理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或者30%。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十二、"三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公式、计算方法、标准标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5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赔偿标准脸部工伤索赔标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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