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仲裁的条件是什么,仲裁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仲裁(Arbitration),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我国,仲裁与诉讼是解决商事纠纷的两大主要途径。与作为国家公力救济的诉讼相比,仲裁属于私力救济,但同时又得到了国家法律的承认,从而也上升为一种法律制度。我国采用或裁或审制度,也就是说某一经济纠纷,或者到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1、仲裁一裁终局。与诉讼可能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相比,仲裁一裁终局,使争议在短时间内得到确切地又是最终的处断。
2、专家审理,具有可预见性。与诉讼中由相对固定的法官审判不同,仲裁是由遍布各行各业的,拥有各种专业背景的仲裁员来审理。
3、仲裁程序自主灵活。首先,当事人可以自主约定和设计仲裁程序,比如仲裁庭的人数、开庭地点、语言等。其次,在仲裁程序进行中,仲裁庭也享有较大的自主权来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仲裁程序如何进行。
4、裁决可以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一百多个公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二、仲裁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CIETAC,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于1956年4月成立,附设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当时的名称为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后,为了适应国际经济贸易不断发展的需要,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于1980年改名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于1988年改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0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同时启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经过四十余年的不懈努力,仲裁委员会现在是世界上最忙碌的仲裁机构之一,为中国仲裁法的制定和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仲裁委员会还与世界上主要仲裁机构保持着友好的合作关系,并以其独立、公正和高效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以上就是仲裁是什么问题的解答。
二、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和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一、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
二、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
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
3、办理程序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各地司法局办理设立登记;各地司法局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自做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司法部备案。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十一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十一条
三、司法仲裁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四、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国内仲裁裁决和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法院有所不同。如果是国内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具体由哪一级别的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一般说来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各高级人民法院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各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通知办理。如果是涉外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被申请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事实和依据、需要执行的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及所在地、被申请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另外,申请执行人还应当提交据以执行的仲裁裁决书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因此,当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未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后,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依法执行有效的仲裁裁决,既是人民法院的权力,也是人民法院的义务。
五、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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