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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的以谁为被告

来源:法否网 2025-10-31 20:56:22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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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的以谁为被告
债务人死亡的以谁为被告

一、债务纠纷债务人死亡时,以谁为被告?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起诉债务人配偶追偿。

1、债务人死亡之后,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向法院起诉被告为债务人的配偶。

2、诉诉讼之前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跟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属于债务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行动建议

1、首先确认合同中对于借款的用途是否有明确说明。

2、其次,作为债权人要清楚,当时签署借款合同时,作为配偶的妻子是否有签字署名。

3、也可以提供在对债务人生前进行催债时的语音聊天记录证明此借款用于夫妻双方存续之间的生活日常消费。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人的死亡应该向谁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原告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集体组织等。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三)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四)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五)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  (六)在诉讼期间,债务人死亡的,原告应当申请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申请变更,法院应主动行使释明权,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如果原告不变更,则应驳回起诉,让原告另行起诉。

三、债务人死亡后,被告是谁?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债务人死亡后,不同的情况,被告可以是债务人的配偶、债务人的继承人、债务人的保证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财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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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六、死者生前债务以谁为被告?

一,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因为已成年的小孩不存在抚养权争议问题,未成年的小孩只要满十岁以上且表明愿意跟着女方生活,抚养权通常归女方。二,财产分配,通常婚后财产平均分配。按揭的房通常会判给一方,房屋的价值,拥有房屋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赔偿。三、债务承受,男方所借的高利贷如果是用于家庭的话应隶属共有债务,须共有承受。如果是个人的债务,如赌债等,则应由男方个人承受。

七、债务人死亡,其债务的被告人是谁?

法律分析可以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律师提示以上是“债务人死亡其债务的被告人是谁?”问题的详细解答。听律网专业团队可办理各类案件,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您快速搞定法律问题,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获取您的专属解决方案吧。相关补充1债务人死亡债务偿还的情形是什么?债务人死亡债务偿有以下情形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相关补充2债务人死后债务是否要家人还?一、债务人死后债务是否要家人还需要分情况

1、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如果是死亡一方的个人债务,死亡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及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八、债务人死亡其债务的被告人是什么?

法律分析债务人死亡其债务的被告人可以由以下情况确定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其遗产继承人是被告;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是被告;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其配偶是被告;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律师提示以上是“债务人死亡其债务的被告人是什么?”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您的情况不太一样,还是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帮助,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可立即在线问律师。相关补充1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怎么主张债权?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主张债权的方式如下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二、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属于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四、若遗产已经被分割,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五、属于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债务。相关补充2债务人死亡的债务人如何去认定?债务人死亡债务偿有以下情形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消灭,除非债务人的亲属自愿偿还债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九、借款合同中债务人死亡的被告是谁?

法律分析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起诉债务人配偶追偿。

1、债务人死亡之后,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向法院起诉被告为债务人的配偶。

2、诉诉讼之前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跟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属于债务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行动建议

1、首先确认合同中对于借款的用途是否有明确说明。

2、其次,作为债权人要清楚,当时签署借款合同时,作为配偶的妻子是否有签字署名。

3、也可以提供在对债务人生前进行催债时的语音聊天记录证明此借款用于夫妻双方存续之间的生活日常消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律师提示以上是对“借款合同债务人死亡的以谁为被告”的问题解答。您头疼的事正是我们擅长解决的事,以上问题假如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帮您,请戳页面咨询按钮,听律网专业律师为您排忧解难。相关补充1借款合同借款人死亡怎么执行财产被执行的保证人死亡的,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2、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行动建议

1、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的公民死亡的,为了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即本案中被执行的担保人死亡的,不论其遗产是否有人继承,也不论继承人是否知情、是否承认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债权人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从以执行人的遗产作为执行标的,偿还被执行人所欠债务。

2、在被执行人死亡的情况下,所执行的标的仅限于遗产。如果遗产不足以履行被执行人的保证责任,执行程序也应当终结,保证人所负债务不再由其继承人偿还。相关补充2借款合同债务人死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债务人死亡的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依然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自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行动建议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而权利被侵害是诉讼时效期间得以启动的本质条件。权利被侵害应当是已发生的确定的法律事实,如债务人的履行期限届满而没有履行,如受害人身体被侵害等。

3、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属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情形,则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十、"债务人死亡后,以谁为被告?"

法律分析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起诉债务人配偶追偿。

1、债务人死亡之后,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向法院起诉被告为债务人的配偶。

2、诉诉讼之前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跟债务人之间的借款属于债务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行动建议

1、首先确认合同中对于借款的用途是否有明确说明。

2、其次,作为债权人要清楚,当时签署借款合同时,作为配偶的妻子是否有签字署名。

3、也可以提供在对债务人生前进行催债时的语音聊天记录证明此借款用于夫妻双方存续之间的生活日常消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律师提示以上对“债务纠纷债务人死亡的以谁为被告”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如果需要律师协助,点击咨询按钮即可直面专业律师,问题描述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相关补充1债务纠纷欠款人死亡还要还债吗需要的。

1、债务人死亡之后就失去了民事责任,当然不可以再向债务人进行追债,但是可以向继承遗产的继承人进行追债。

2、向继承人追债的时候,首先肯定是要让对方承认与债务人之间的借贷关系。行动建议

1、如果跟债务人签署借债合同的时候,有担保人或者证人的情况时,可以携带证人去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进行追债。

2、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最好全程录音录像以防以后协商不成,需要走法律程序,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3、如果对方遗产继承人不承认双方之间的债务关系,或者承认双方之间的债务关系拒不还款的情况下,应该告知对方作为产产继承人,遗产部分继承之后,债务部分也是需要继承的。相关补充2借贷关系债务人死亡谁负责债务一般由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进行负责。

1、债务人死亡时,债务人的遗产由继承人进行继承之后,债务人生前的债务理应由继承遗产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生前债务。

2、需要了解清楚债务继承人的人数以及继承比例分配等相关信息。行动建议

1、如果有数个继承人,继承人继承完遗产之后,需要按照汽车遗产的比例进行对债权人进行履行归还债务的责任。

2、如果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债务,就需要查看是否有相关担保人,剩余债款由担保人来承担其债务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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