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独资公司是否需要设立股东会?不设立可以吗?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2、《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六十六条
二、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1、《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2、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3、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使职权。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高层人员的兼职禁止】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4、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负责人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六十六条
[2]《公司法》 第六十七条
[3]《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4]《公司法》 第六十六条
[5]《公司法》 第六十八条
[6]《公司法》 第四十九条
[7]《公司法》 第六十九条
[8]《公司法》 第七十条
[9]《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吗?
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至于特别决议,公司只需要得到51%或以上的股份支持就可以顺利通过了。《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2]《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四、"公司成立时,发起人是否必须是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然是股东,因为我国公司法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两种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都需要发起人占一定比例的出资;所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必然会成为股东。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八十三条
六、国有独资公司改制过程中,股东会是否需要设立?
独资公司要设立股东会吗?··独资公司,投资时一人,无其他股东,就不需要什么股东会了,权力义务由独资人自己完全承受。
七、国有独资公司是否需要设立股东会?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六十六条
八、公司章程中是否应该设定股东会?
能够。。。。。 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你所提供的信息不是很全,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周详的回答。
九、"有限公司是否需要设股东会,而董事会是权利机构"
可以不设股东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至少有以下几种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企业。上述企业依法可以不设立股东会,除此之外,其他种类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十、公司成立后是否可以不设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法律依据】《公司法》第50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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