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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什么问题?

来源:法否网 2025-11-26 11:34:04 155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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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什么问题?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什么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12条

三、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具体规定

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具体规定如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四、"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如何操作?"

土地使用年限到了要怎样办

1,土地使用权到时后,您应当提前2年向国土资源局申请继续使用,经准许后交纳肯定的土地出让金,房还是自己的。

2,《物权法》第149条限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期满的,自动续期。法律无对花费的交纳作出限定。

3,按照现有的法律限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能够申请续期,经准许准于续期的能够再次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解决相应土地登记手续。

4,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明确限定土地延时地价计量方式。以上为土地使用年限到了解决方法。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物权法》 第149条

五、土地使用权年限计算方法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依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其使用权年限也是不一样的。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12条

六、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要如何处理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土地使用权的介绍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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