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是什么?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具体的法律效力是
一、公司作为借款人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
二、公民作为出借人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期向公司提供借款,同时按照双方的约定要求公司按期偿还借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二、公司向个人借款的效力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具体的法律效力是
一、公司作为借款人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
二、公民作为出借人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期向公司提供借款,同时按照双方的约定要求公司按期偿还借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三、公司向个人借款的效力如何确认公司与个人的借贷关系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具体的法律效力是
一、公司作为借款人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
二、公民作为出借人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期向公司提供借款,同时按照双方的约定要求公司按期偿还借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四、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有哪些?
【问题解析】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具体的法律效力是
公司作为借款人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
公民作为出借人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期向公司提供借款,同时按照双方的约定要求公司按期偿还借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五、公司向个人借款的效力如何?
【问题解析】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具体的法律效力是
公司作为借款人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
公民作为出借人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期向公司提供借款,同时按照双方的约定要求公司按期偿还借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文字解答如不能解答您的具体问题,可以在线留言,以获取一对一的服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六、公司向个人借款的效力有哪些?
公司向个人借款的效力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属于法律规定中的民间借贷,对于自然人和组织之间是可以进行金融借贷的行为的,所以企业可以向个人进行借款,但是法律会限制高利贷。1、企业可以向特定个人借款。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民与企业间相互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为法律所允许,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为有效。
2、向不特定人借款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可被处行政、刑事责任。 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都是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法律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如果企业想向社会公众筹集经营资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否则,即为非法,行为人甚至可能受到刑法的制裁。
3、企业与企业之间贷款,当前被贷款通则所禁止,且有明确的行政处罚,虽然该规定仅是行政规章、且不合理,但仍有法律效力。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七、个人向公司借钱写借条有效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借条自有上海某某公司向飞借款人民币拾万元整,月息百分之一,定于半年内还清。特立此据为凭。借款人上海某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任行(签字)日期2010年7月15日1、一定要写“借条”二字,切莫被别人故意误写成“欠条”,特别注意虽然都是钱在别人那,但在法律上却是完全不同的2、一定写明“今借到现金元,注明大写圆整。特别注意核实大小写相一致,如果大小写数额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3、一定写正确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一定要写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避免发生纠纷时再去核实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问题4、如果不能确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时候归还,建议出借人不写归还日期,这样时效上可以保证20年,而不会由于一时忘记导致时效超过不能收回。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写上归还日期与不写归还日期差别不大。
5、如果要求给利息,一定要写明,法律规定不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归还时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6、借条最好是在A4纸上先将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书写借条,另外,注意签字后最好请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国无论是或律师等司法实践中都是严格执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7、因为他在向你借钱,主动权在你手上,所以在借钱之前完善手续是不成问题的。
八、公司和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效力
法律分析公司和个人之间借款合同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有效的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和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效力是什么”相关。如果不知道怎么做,可以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听律网专业律师团队为您在线解答问题。相关补充1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是什么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如果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的,则是有效的;如果超过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则需要经过总公司的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总公司没有追认的,则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分公司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属于无权代理。相关补充2个人和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居间合同个人和公司能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签订主体不一定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
九、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向个人借款承担?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构成了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或称为“直索理论”,意思是指为阻止对公司人格的滥用行为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目标之要求。这是对公司责任原则的补充和修正。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的公司,实际上已是被人控制、失去自主性、徒具公司外壳的公司。其构成要件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从你的来信可见,甲公司在借款前即已经停止经营,借款后甚至连工商年检都不参加,其行为属于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可以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因此你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的股东李某、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十、公司用个人名义以小额公司借款并抵押房屋,面临纷争时主合同有效吗?
合同可否有效,要具体合同。两方如果签订了合同,并按照合同来履行,那合同本身是有效的。质量可否合格、手续可否符合合同限定,都是能够判定的。如果由于装修施工方为个人,而合同限定施工方是公司,个人不具有资格要求,则该合同无效。不过,装修的工程合格的,仍应该支付工程价款。如果对价款有异议,能够进行评估确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是什么呢?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