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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怎么计算

来源:法否网 2025-08-05 14:19:54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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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怎么计算

一、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计算的相关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的具体赔偿标准仍然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来确定。该解释确定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11种。在司法实践中,实际上还有其它费用如伤残鉴定费、二次手术费或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侵权责任法》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当前实践中,以伤残标准作为严重精神损害的依据,既只要达到伤残等级(一共十级),各地法院原则上都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称精神抚慰金)。张家口地区最高30000元(一级伤残),最低3000元(十级伤残),每级相差3000元。财产损失的具体范围参见下篇(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解读及案例——第十五条)。附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它费用(参照费用清单、医院发票);

2、住院伙食补助费张家口标准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适当确定,张家口标准30元/天×住院天数;

4、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误工时间或职工年收入÷

365×误工天数或职工年收入÷12个月÷月计薪天数21.75天×误工天数(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陪护人原每天收入×护理天数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或者职工年收入÷12个月÷月计薪天数21.75天×护理天数或者每天100元,备注【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除外】

6、住宿费在外地治疗时赔偿,当地治疗一般不赔偿;

7、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交通费用(凭相关票据);

8、残疾赔偿金①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59周岁以下,包含59周岁);②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受害人实际年龄-

60))年×伤残赔偿指数(60至75周岁,包括60周岁,不包括75周岁);③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75周岁以上,包括75周岁)

9、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特殊的参照辅助器材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受害人死亡,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①【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的,不包括18周岁】②【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③【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20-(被抚养人实际年龄-

6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60至75周岁之间,包括60周岁,不包括75周岁】④【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75周岁以上,包括75周岁】

1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12、死亡赔偿金①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备注【59周岁以下,包含59周岁】②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被抚养人实际年龄-

60))年;备注【60至75周岁之间,包括60周岁,不包括75周岁】③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备注【75周岁以上,包括75周岁】

13、精神抚慰金3万元×伤残赔偿指数;备注【伤残等级确定伤残赔偿指数,造成死亡可酌定提高】

14、鉴定费以票据为准,一般包括鉴定时的检查费用和鉴定费;

15、二次手术费一般以伤残鉴定司法意见书的鉴定意见为准,主选项目;后续治疗费与二次手术费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备选项目。

16、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以票据或鉴定报告为准。

17、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发生的实际损失,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1]《交强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1]《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1]《侵权责任法》 第22条
[2]《侵权责任法》 第十五条

二、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计算的相关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的具体赔偿标准仍然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来确定。该解释确定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11种。在司法实践中,实际上还有其它费用如伤残鉴定费、二次手术费或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侵权责任法》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当前实践中,以伤残标准作为严重精神损害的依据,既只要达到伤残等级(一共十级),各地法院原则上都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称精神抚慰金)。张家口地区最高30000元(一级伤残),最低3000元(十级伤残),每级相差3000元。财产损失的具体范围参见下篇(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解读及案例——第十五条)。附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它费用(参照费用清单、医院发票);

2、住院伙食补助费张家口标准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适当确定,张家口标准30元/天×住院天数;

4、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误工时间或职工年收入÷

365×误工天数或职工年收入÷12个月÷月计薪天数21.75天×误工天数(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陪护人原每天收入×护理天数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或者职工年收入÷12个月÷月计薪天数21.75天×护理天数或者每天100元,备注【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除外】

6、住宿费在外地治疗时赔偿,当地治疗一般不赔偿;

7、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交通费用(凭相关票据);

8、残疾赔偿金①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59周岁以下,包含59周岁);②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受害人实际年龄-

60))年×伤残赔偿指数(60至75周岁,包括60周岁,不包括75周岁);③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75周岁以上,包括75周岁)

9、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特殊的参照辅助器材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受害人死亡,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①【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的,不包括18周岁】②【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③【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20-(被抚养人实际年龄-

6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60至75周岁之间,包括60周岁,不包括75周岁】④【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75周岁以上,包括75周岁】

1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12、死亡赔偿金①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备注【59周岁以下,包含59周岁】②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被抚养人实际年龄-

60))年;备注【60至75周岁之间,包括60周岁,不包括75周岁】③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备注【75周岁以上,包括75周岁】

13、精神抚慰金3万元×伤残赔偿指数;备注【伤残等级确定伤残赔偿指数,造成死亡可酌定提高】

14、鉴定费以票据为准,一般包括鉴定时的检查费用和鉴定费;

15、二次手术费一般以伤残鉴定司法意见书的鉴定意见为准,主选项目;后续治疗费与二次手术费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备选项目。

16、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以票据或鉴定报告为准。

17、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发生的实际损失,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1]《交强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1]《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1]《侵权责任法》 第22条
[2]《侵权责任法》 第十五条

三、"交通事故中人保赔偿金额怎么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

3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人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确定。 4其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以上是对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怎么算的回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5条

四、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法律如何规定?

专业分析
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鉴定的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第六,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祝福。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的,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咨询,我们为您解答。

五、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计算的相关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的具体赔偿标准仍然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来确定。该解释确定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11种。在司法实践中,实际上还有其它费用如伤残鉴定费、二次手术费或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侵权责任法》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当前实践中,以伤残标准作为严重精神损害的依据,既只要达到伤残等级(一共十级),各地法院原则上都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称精神抚慰金)。张家口地区最高30000元(一级伤残),最低3000元(十级伤残),每级相差3000元。财产损失的具体范围参见下篇(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解读及案例——第十五条)。附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它费用(参照费用清单、医院发票);

2、住院伙食补助费张家口标准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适当确定,张家口标准30元/天×住院天数;

4、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误工时间或职工年收入÷

365×误工天数或职工年收入÷12个月÷月计薪天数21.75天×误工天数(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陪护人原每天收入×护理天数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或者职工年收入÷12个月÷月计薪天数21.75天×护理天数或者每天100元,备注【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除外】

6、住宿费在外地治疗时赔偿,当地治疗一般不赔偿;

7、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交通费用(凭相关票据);

8、残疾赔偿金①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59周岁以下,包含59周岁);②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受害人实际年龄-

60))年×伤残赔偿指数(60至75周岁,包括60周岁,不包括75周岁);③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75周岁以上,包括75周岁)

9、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特殊的参照辅助器材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受害人死亡,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①【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的,不包括18周岁】②【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③【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20-(被抚养人实际年龄-

6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60至75周岁之间,包括60周岁,不包括75周岁】④【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75周岁以上,包括75周岁】

1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12、死亡赔偿金①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备注【59周岁以下,包含59周岁】②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被抚养人实际年龄-

60))年;备注【60至75周岁之间,包括60周岁,不包括75周岁】③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备注【75周岁以上,包括75周岁】

13、精神抚慰金3万元×伤残赔偿指数;备注【伤残等级确定伤残赔偿指数,造成死亡可酌定提高】

14、鉴定费以票据为准,一般包括鉴定时的检查费用和鉴定费;

15、二次手术费一般以伤残鉴定司法意见书的鉴定意见为准,主选项目;后续治疗费与二次手术费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备选项目。

16、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以票据或鉴定报告为准。

17、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发生的实际损失,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1]《交强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1]《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1]《侵权责任法》 第22条
[2]《侵权责任法》 第十五条

六、"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七、人生损害赔偿计算详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身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第十九条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八、未成年人在校人身伤害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1、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的人身伤害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九、生赔偿金的计算与计算方法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人身损害赔偿按下列方法计算即可一、医疗费用部分医疗费-凭医疗票据或证明Δ后续医疗费-凭医疗机构证明误工费-按自己的工资收入损失或当地平均职工工资收入赔偿,农村按平均可支配收赔偿.护理费-按实际发生的护理费用赔偿,但费用需要合理交通费住宿费-以本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为治疗发生的交通/住宿费用,应当以正式发票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公务员出差规定,但现在这个规定太旧,没有合理的法定依据.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二、伤残赔偿部分伤残赔偿金--按当地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或农村纯收入,全残赔偿20年...十级伤残赔偿2年.伤残用具费---依实际发生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所负担的被抚养人,按平均消费性支出,未成年人抚养至18岁,老年人计算20年,每超过60岁一岁减少一年,

75岁以上算5年.但每年总和不能超过平均消费性支出值.同样需要乘上伤残比例系数,并且需要扣除其他负担该扶养义务人的义务份额.三、如果死亡丧葬费--受诉当地平均职工月工资,计算6个月被扶养人生活费--同伤残一栏,只是伤残比例系数为非作1即可.死亡赔偿金--同伤残一栏,只是伤残比例系数为非作1即可.四、其他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也在赔偿之内;证明有精神损失的,也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和死亡赔偿不能同时获得。人身损害赔偿计算非常复杂,最高院的解释背后更是包含着深刻的社会经济原理,不同的案件计算也不一样,这里仅供大家参考,有兴趣的下好好研究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解释》

十、交通事故中多处伤残赔偿金额计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致人多处伤残时,应该赔偿的伤残赔偿金标准,按照2020年公安部(GB18667-

2020)《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附则及附录B的规定来计算按照其规定,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按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和赔偿指数等加以计算比如有三处伤残,其最高的伤残等级为九级,即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为20%;其余两处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各处均须小于等于10%;同时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与两处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之和小于等于100%由于该规定按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及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等综合计算,更能体现对多处伤残者公平合理的补偿,符合司法实践,参照上述规定,赔偿系数应当为30%(九级伤残为20%加两个十级伤残的平均值10%)二、交通事故如何计算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十一、人身损害赔偿金额计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计算标准一、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计算标准医疗费医疗费以县级以上医院收费凭证为准;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

4506.7元/年×20年=90134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计算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1、其子女抚养费

4146.2元/年×(18岁一实际年龄)/

2(两个抚养人);

2、其母亲抚养费

4146.2元/年×[20年一(实际年龄一60周岁)]/

3(三个子女);

3、其父亲有固定退休工资有生活来源不再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4、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计算标准交通费以相关交通费的票据合理计算;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5、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计算标准丧葬费39132元/年/12个月×6个月=19566元;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计算标准精神抚慰金司法实践一般为5000元到20000元。二、法律依据1、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支出的凭据,应为县级以上直属医院的医疗收费单据。

2、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丧葬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6、精神抚慰金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9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8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2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十二、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金额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17条
[2]《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18条
[1]《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19条
[1]《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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