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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赔偿标准

来源:法否网 2025-10-27 22:57:53 4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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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赔偿标准
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赔偿标准

一、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0条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医疗损失赔偿标准

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三、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赔偿金额没有统一的规定,需实际损失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人身权利受到损害一般可以请求的赔偿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七条 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八条 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九条 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第十一条 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要伤者的实际损失及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来确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四、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

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等。

2、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五、"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问题解析】
医疗费等于诊疗费加医药费加住院费加其它费用;营养费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适当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于标准每天30元乘住院天数;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交通费用计算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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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六、甘肃省平凉市交通事故护理费、护理费等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而且还要结合实际情况计算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你好,这个不是按照平凉市的标准,而是国家的法律规定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应当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可以其年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一条

七、"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因此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收入(年月日)×误工时间。二、误工收入的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包括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若受害者的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也只能按照3倍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无固定收入的人员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或是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0条

八、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用每天的赔付标准。

地区不同标准也不同。

九、常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律师费清单

请告知具体情况来为你一一计算各项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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