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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是谁,法律的规定是

来源:法否网 2025-09-21 13:26:23 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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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是谁,法律的规定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是谁,法律的规定是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可以是下列人员
一、他们的父母。
二、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三、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的配偶、子女、其他近亲属。
四、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否有著作权,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著作权不受年龄限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享有著作权,作品完成之后取得相应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与专利权之间存在差异,一般来说,受保护的期限是50年。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的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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