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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被保障的

来源:法否网 2025-07-28 09:24:38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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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被保障的
被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被保障的

一、被担保债权的范围和法律认定

【问题解析】
被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用。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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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2]《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二、"被担保的债权范围"如何认定被担保债权的范围,法律怎么确定?

律师解答
被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用。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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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2]《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三、"被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法律认定"

【问题解析】
被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用。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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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2]《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四、法院保全需要担保吗?债权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对当事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吗  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败诉了,由申请人赔偿因财产保全所造成的损失。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当事人错误申请财产保全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不能主动进行诉前保全,诉前保全是当事人因情况紧急,在前财产向申请的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必须在十五天内向,否则,将解除财产保全。诉讼保全则是立案后采取的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范围  仅限于诉讼请求范围和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价值尽可能的相等。

五、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权人应如何实现担保物权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六、无商定或商定不明确的保证范围,保证人应承担全部债务

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受职责。也就是说,保证保证的当事人对保证保证的范围无商定或者虽有商定但商定不明确的依照我国《保证法》的限定,保证人应该就主债权的全部及其息金、主债务人因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主债务人违约导致主债权人损害的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花费承保证证职责。需要注意的是,保证债务的最大范围是与主债务的范围一致的,主债权人不得就与主债务无联系的债务人的其他债务要求保证人承受职责。总而言之,保证保证的当事人对保证保证的范围无商定或虽有商定但商定不明确时,保证人的保证职责适用法定保证范围,保证范围就是保证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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