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合同的特征
所谓的旅游合同,即当事人与旅行公司、旅游经营场所所签订的关于旅游服务的合同。1、服务的对象是当事人
提供旅游服务的当事人,一般是从事旅游服务活动的单位,如旅行社、旅游公司等。接受服务的一方是接受旅游服务的个人或团体,在我国,旅游业为特许经营行业,从事旅游业务的单位必须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2、旅游合同服务的是一种消费性旅游体验。
3、旅游服务往往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基于旅游服务的消费性特征和风险性特征和旅游经营者的强势地位,为了更加公平的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约旅游经营者的随意收费乱象和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二、实践合同的特征基于真实性、合法性和客观性和合理性。
1、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成立。对于诺成合同而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对于实践合同而言,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合同方能成立。
2、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
实践合同的成立,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相应地,实践合同的成立时间亦为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之时。相反,诺成合同的成立时间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时。
3、实践合同中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是先合同义务。
实践合同中交付与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行为的意义与诺成合同中相应行为的意义完全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不履行该义务会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并非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而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三、"实践合同一种基于实际行为的合同"
1、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成立。
对于诺成合同而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对于实践合同而言,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合同方能成立。
2、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
实践合同的成立,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相应地,实践合同的成立时间亦为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之时。
相反,诺成合同的成立时间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时。
3、实践合同中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是先合同义务。
实践合同中交付与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行为的意义与诺成合同中相应行为的意义完全不同
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不履行该义务会产生违约责任;
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并非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而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四、1,旅游合同的变换特征特点4,旅游消费者的特征个人化特征
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行社设立、变换、终止旅游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特征是旅游合同主体的特定性,旅游合同是要式合同,旅游合同是双务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创造性不同于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劳动合同的具体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双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签订相关合同,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并没有获得劳动合同,是可以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劳动者可以劳动仲裁的方法来要求用人单位补齐合同。
六、"居间合同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在促进交易和达成合同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法律分析1、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和诺-成合同。居间合同成立的唯一依据是委托人和居间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居间合同的成立即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更不以任何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前提。
2、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居间人为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媒介合同的订立,委托人则应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3、居间活动主体的特殊性。第一,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从业条件,从事商事居间的还必须经工商登记;第二,掌握特殊职权的机关法人、领导干部不得从事居间活动。
4、居间合同是劳务合同。居间合同的标的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媒介合同的订立,而不是交付标的物或者移转财产权,因而属劳务合同的范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律师提示以上是“居间合同的特征是如何的”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您的情况特殊,可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后输入您的问题,我将为您分析问题,并匹配律师为您解答。相关补充1要如何判断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成立时间按照下列方式的确定: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时间是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2、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时间是当事人达成合意时;
3、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相关补充2合同成立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书面形式的合同一般是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
3、通过电子形式成立的合同,一般是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事实合同一方当事人已经开始履行另一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合同的特征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